11330282002977077Q/2000-00011
市司法局
規范性文件
BCXD11-2000-0001
廢止
司法
2000-07-12
2000-07-12
面向社會
慈司〔2000〕29號
各鎮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
根據省司法廳《關于做好全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考試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12月將舉行首次全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考試。現將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人員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具有高中或中等專業以上學歷;
3、品行良好;
4、身體健康。
二、報考人員的范圍
1、符合報考條件、已領取《基層法律工作者執照》的在職(包括兼職)基層法律工作者。
2、符合報考條件、曾參加過紹興政法干校上崗資格培訓、考試合格但尚未領取《基層法律工作者執照》的人員;
3、符合報考條件、擬被法律服務所聘用但尚未領取《基層法律工作者執照》的人員;
4、下列人員只參加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考核,不參加考試:
⑴已取得律師資格證書的;
⑵年齡在50歲以上,已從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包括基層司法行政工作)7年以上或曾受省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表彰記功人員。
三、報名時間
考試報名工作安排在7月15日至30日進行。
四、報名地點
今年考試報名受理工作由市司法局具體承辦,各鎮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予以協助。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在職或擬被聘用的參考人員由各基層法律服務所填報,其他人員(符合第二類報考人員)由各鎮司法所填報并統一上報市司法局法律服務管理科。
五、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應按規定時間、方式辦理報名手續。報名時要如實填寫《二○○○年全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三份,每人交報名考務費75元,同時應提交下列相關材料:
1、學歷證書(或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3、戶籍證明;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四張;
5、法律服務所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6、注冊有效的《基層法律工作者執照》原件;
7、報考人員范圍中的第二類人員,可免交第5、第6項證明,但需另行提交省司法廳頒發的《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8、報考人員范圍中的第三類人員,可免交第5、第6項證明,但需提供法律服務所擬聘證明一式三份。
六、考試時間
2000年全國基層法律工作者執業資格考試時間為12月24日。考試分二張試卷,每張試卷時間為3小時。具體是:
試卷一:12月24日上午9:0012:00;
試卷二:12月24日下午2:005:00。
七、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和水準按照法律大專程度并結合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實際需要予以規定和命題。主要科目包括:法學基礎知識、民事、經濟、刑事和行政實體法律知識,民事、行政、刑事訴訟法律知識,基層法律服務制度和實務知識。題型主要有判斷題、選擇題、簡答題和案例分析題等。
各鎮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收到本通知后,要及時做好今年報考人員條件、范圍和報名手續的宣傳工作和審查工作,并將相關材料于本月30日前上報至市司法局法律服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