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61L/2007-58858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規范性文件
BCXD16-2007-0001
廢止
房地產
2007-06-14
2007-06-14
面向社會
慈建設〔2007〕99號
各施工、監理、房地產開發單位,市質(安)監站:
為進一步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管理,確保工程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強化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寧波市住宅工程結構實體檢驗和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規定(試行)》及國家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結合本市實際,制訂了《慈溪市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實施細則(試行)》,現印發給你們,希認真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碰到問題及時與我局聯系,聯系人:胡榮達,聯系電話:63029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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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建設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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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實施細則(試行)
1.總則
1.1 為進一步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管理,確保工程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強化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責任,按《寧波市住宅工程結構實體檢驗和質量分戶驗收管理規定(試行)》及《寧波市區住宅工程結構實體檢驗和質量分戶驗收實施細則》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1.2 本市行政區域內,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細則。
本細則所稱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下稱“分戶驗收”),是指在施工單位提交竣工報告后,住宅工程竣工驗收前,由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本細則,對住宅工程的每戶(套)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觀感質量進行專門驗收。
本細則所稱住宅工程含商品住宅樓、商住樓、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及拆遷安置房等。
1.3 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要加強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嚴格按國家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組織驗收,并按本實施細則的要求及時做好質量分戶驗收。
1.4 分戶驗收除應符合本實施細則的規定外,還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技術標準等規定。
2.基本規定
2.1 分戶驗收應由建設單位組織監理、施工(包括分包單位)等單位相關人員組成驗收小組實施。已選定物業管理企業的,物業管理企業應參與分戶驗收工作。
2.2 驗收小組必須包含建設單位的現場管理人員、監理單位的監理人員、施工單位質量管理人員等。
2.3 當每戶(套)工程完工后,具備質量驗收條件時,建設單位應及時組織分戶驗收。
2.4 分戶驗收是在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的基礎上,以單位工程中的每戶(套)住宅和公共部位(走廊、樓梯間、地下車庫等)各劃分為一個子單位工程,按分戶驗收內容進行檢查驗收。
分戶驗收檢查單元應按下述原則確定。室內以每戶(套)為一個檢查單元;公共部位,每個單元的外墻劃分為一個檢查單元,每個單元每層樓(電)梯及上下梯段、通道(平臺)為一個檢查單元,地下室(地下車庫等大空間的除外)每個單元或每個分隔空間為一個檢查單元。
2.5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應在分戶驗收前組織建設各方主體編制分戶驗收方案,明確各方職責,確定每個檢查單元的驗收項目、內容和數量,繪制抽查點分布圖。并且,落實質量檢查人員和檢查工具。
2.6 分戶驗收以檢查工程觀感質量和影響使用功能的質量為主,主要包括以下驗收項目:樓地面、墻面和頂棚質量;門窗安裝質量;欄桿安裝質量;防水工程質量;室內空間尺寸;給排水系統安裝質量;室內電氣工程安裝質量;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質量;其他規定要求檢查的內容。
2.7 分戶驗收中的室內空間尺寸(凈高、凈開間、凈進深及地面水平度等)項目,建設單位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檢測,并出具《慈溪市住宅工程室內空間尺寸檢測報告》(表式見附表六)。
2.8 驗收小組人員在檢查中應及時填寫檢查記錄并匯總。
2.9 分戶驗收結果發現不符合要求的,應對該部位及時標注,由建設單位組織各方主體提出處理整改意見。并在整改完畢后,重新組織驗收,做好相關記錄。
2.10 建設單位應將分戶驗收資料進行整理并歸檔。
3.質量分戶驗收項目
3.1 墻面、地面和頂棚面層質量
3.1.1 驗收內容:
1、地面空鼓、裂縫、起砂
檢查方法及數量:小錘輕擊和觀察。全數檢查。
2、墻面和頂棚空鼓、裂縫、脫層、爆灰
檢查方法及數量:小錘輕擊和觀察。全數檢查。
3、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層與相連接各類面層的標高差
檢查方法及數量:鋼尺檢查每一處不少于2點。全數檢查。
3.1.2驗收標準:
1、地面空鼓面積不應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間不多于2處可不計;不得出現裂縫和起砂。(裂縫應按有關技術要求、規定進行整改處理)
2、墻面和頂棚無滲漏、空鼓、脫層、裂縫、爆灰。
3、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層與相連接各類面層的標高差應符合設計要求。
3.2 門窗安裝質量
3.2.1驗收內容:
1、外窗臺高度
檢查方法及數量:鋼尺檢查,每一處不少于2點(每一窗臺記錄最低點)。全數檢查。
2 外窗滲漏
檢查方法及數量:觀察。全數檢查。
3、推拉窗防脫落裝置
檢查方法及數量:觀察、手扳檢查。全數檢查。
4、安全玻璃認證標志
檢查方法及數量:觀察。全數檢查。
3.2.2 驗收標準:
1、外窗臺凈高不低于0.90m,不得有負偏差,否則應采取防護措施。
2、外窗及周邊無滲漏。
3、推拉窗必須有防脫落裝置。
4、應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普通玻璃,玻璃上應有安全認證標志。
3.3 欄桿安裝質量
3.3.1 驗收內容:
1、欄桿高度
檢查方法及數量:鋼尺檢查,每片欄桿不少于3處(每片欄桿記錄最小值)。全數檢查。
2、豎桿間距
檢查方法及數量:鋼尺檢查,每片欄桿不少于3處(每片欄桿記錄最大值)。全數檢查。
3、防攀登措施
檢查方法及數量:觀察。全數檢查。
4、護欄玻璃
檢查方法及數量:觀察,尺量檢查。全數檢查。
3.3.2 驗收標準:
1、臨空高度在24m以下時,欄桿高度不應低于1.05m,臨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層住宅)時,欄桿高度不應低于1.10m。
注:欄桿高度應從樓地面或屋面至欄桿護手頂面垂直高度計算,如底部有寬度≥0.22m,且高度≤0.45m的可踏部位,應從可踏部位頂面起計算。
2、防護欄桿的欄桿垂直凈間距不應大于0.11m。
3、欄桿應防止攀登。
4、護欄玻璃的使用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符合下列規定:承受水平荷載的無框架護欄玻璃必須使用鋼化玻璃或鋼化夾層玻璃,公稱厚度不應小于12mm。當護欄一側距樓地面高度為5m及以上時,必須使用鋼化夾層玻璃。不受水平荷載的護欄玻璃應符合《建筑玻璃應用技術規程》(JGJ113—2003)的規定,且公稱厚度不應小于5mm的鋼化玻璃或厚度不應小于6.38mm的夾層玻璃。
3.4 防水工程質量
3.4.1 驗收內容:
1、屋面滲漏
檢查方法及數量:根據安全和功能檢驗(檢測)報告或雨后觀察。全數檢查。
2、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滲漏
檢查方法及數量:蓄水(蓄水深度為20~30mm,24h內無滲漏為合格)。全數檢查。
3、外墻滲漏
檢查方法及數量:雨后觀察或淋水檢查。全數檢查。
3.4.2 驗收標準:
1、屋面不得有滲漏或積水現象。
2、地面無滲漏、排水順暢。
3、墻面無滲漏。
3.5 室內空間尺寸偏差(表式見附表二)
3.5.1 驗收內容:
1、室內凈高
檢查方法及數量:激光測距儀。每個房間(除廚房、衛生間等外)抽測5點(其中距墻、柱四角300~500mm處各測1點,中間測1點)。
2、室內凈開間、凈進深
檢查方法及數量:激光測距儀。每個房間(除廚房、衛生間等外)的凈開間、凈進深各抽測2處(其中距墻、柱四角300~500mm處各測1處),無墻體則測柱間凈距(距柱邊處各測1處)。
3、地面水平度
檢查方法及數量:激光水平儀。每個房間(除廚房、衛生間等外)抽測5點(其中距墻(柱)角300~500mm處各測1點,中心處測1點)。
3.5.2 驗收標準:
1、凈高負偏差不超過20mm,極差(實測值中最大值與最小值之差)不超過20mm。
注:室內凈高推算值應根據設計層高扣除樓板、天棚飾面層、地坪找平層及面層等厚度后計算得出,分戶驗收前應根據板厚等參數確定不同房間的凈高推算值后報設計單位確認。
2、凈開間、凈進深極差(實測值中最大值與最小值之差)不超過20mm。
3、測量地面水平度,當開間(進深)5m以內不超過20mm,當開間(進深)超過5m時每延米不超過5mm。
4、精裝修標準另定。
3.6 給排水工程質量
3.6.1 驗收內容:
1、管道滲漏
檢查方法及數量:根據安全和功能檢驗并觀察。全數檢查。
2、管道坡向
檢查方法及數量:水平尺檢查。全數檢查。
3、地漏水封高度
檢查方法及數量:試水觀察或檢查是否設置存水彎。全數檢查。
4、伸縮節、檢查口、阻火圈(防火套管)設置。
檢查方法及數量:觀察。全數檢查。
3.6.2 驗收標準:
1、給水管道、閥門、水嘴等無滲漏;排水管灌水后管道及接口無滲漏。
2、管道坡向正確、無倒坡。
3、地漏的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或設置存水彎。
4、伸縮節設置必須符合設計或規范要求(間距不大于4m),高層建筑明設排水塑料管道是否設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5、在立管上應每隔一層設置一個檢查口,但在最底層和有衛生器具的最高層必須設置。
3.7 電氣工程安裝質量
3.7.1 驗收內容:
1、配電箱安裝質量
檢查方法及數量:觀察和檢查漏電保護裝置、線路回路標志。全數檢查。
2、開關、插座安裝質量
檢查方法及數量:觀察。全數檢查。
3.7.2 驗收標準:
1、漏電保護裝置動作靈活可靠,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接線整齊,回路編號齊全,標識正確;接地連接可靠。
2、開關、插座面板應緊貼墻面,安裝牢固;相位正確;接地可靠。
3.8 其它
3.8.1 驗收內容:
1、煙道設置
檢查方法及數量:觀察。全數檢查。
2、空調孔、板設置
檢查方法及數量:觀察。全數檢查。
3.8.2 驗收標準:
1、煙道表面無裂縫,出屋面高度符合規范要求。
2、空調孔、板位置、大小正確,排水坡向正確。
3.9 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質量
3.9.1 驗收內容:
1、外墻滲漏、裂縫
檢查方法及數量:觀察。在肉眼可見范圍內全數檢查。
2、地面裂縫、空鼓、起砂
檢查方法及數量:小錘輕擊和觀察。全數檢查。
3、樓梯梯段寬度、樓梯平臺寬度、扶手高度
檢查方法及數量:激光測距儀或鋼尺檢查。全數檢查。記錄最小值。
4、豎桿間距
檢查方法及數量:鋼尺檢查。全數檢查。記錄最大值。
5、防攀滑措施
檢查方法及數量:觀察。全數檢查。
6、電梯門凈寬、高層首層疏散外門凈寬、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凈寬及凈高
檢查方法及數量:激光測距儀或鋼尺檢查。全數檢查。記錄最小值。
7、地下室凈高
檢查方法及數量:激光測距儀檢查。全數檢查。記錄最小值。
8、地下室地面、墻面、頂棚滲漏、裂縫
檢查方法及數量:觀察。全數檢查。
9、地下室地面裂縫、起砂
檢查方法及數量:觀察。全數檢查。
3.9.2 驗收標準:
1、外墻無滲漏、裂縫。
2、樓地面無裂縫、空鼓、起砂。
3、六層及六層以下住宅,一邊設有欄桿的梯段凈寬不應小于1.00m。六層以上不應小于1.10m。
4、樓梯平臺寬度不應小于梯段寬度,并不得小于1.20m。
5、扶手高度不應小于0.90m(自踏步前緣線量起)。
6、防護欄桿的垂直間距不應大于0.11m。
7、樓梯井凈寬大于0.11m時,必須采取防止兒童攀滑的措施。
8、電梯門凈寬不得小于0.80m。
9、首層疏散外門凈寬必須大于1.10m。
10、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凈寬不應小于1.20m。
11、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凈高不應低于2.00m。
12、機動車庫車道凈高不應低于2.20m,車位凈高不應低于2.00m。自行車庫凈高不應低于2.00m。
13、地下室底板、側板、頂板無滲漏、裂縫。
14、地下室地面不得出現裂縫和起砂。
4.其他規定
4.1 建設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在住宅工程的外墻顯著部位鑲刻工程銘牌。工程銘牌應采用石材、不銹鋼或其他耐久性材料制作,尺寸(750~900)×(500~600)mm,字體宜采用黑體、宋體、楷書或隸書,并包含工程名稱、開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內容。
4.2 建設單位應將住宅工程結構實體檢驗和質量分戶驗收結果作為《住宅質量保證書》的內容之一交給住戶(表式見附表一)。
4.3 建設單位應在竣工驗收前將質量分戶驗收小組名單、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情況匯總表(表式見附表五)、室內空間尺寸檢測報告(表式見附表六)及竣工驗收相關資料報送慈溪市建筑安裝工程質量監督站。
4.4 竣工驗收時,驗收組應通過現場抽查的方式復核分戶驗收記錄,慈溪市建筑安裝工程質量監督站對驗收組復核工作予以監督。
4.5 復核結果與分戶驗收記錄不一致,目測觀察有明顯差異,或實測誤差超過5mm以上的點占所抽查總數的20%以上,或超過合格判界線的偏差點數占所抽查總數的10%以上,經確認屬實的,可判定分戶驗收記錄不真實,并責令改正。
4.6 對于建設、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在分戶驗收中弄虛作假、降低標準、將不合格工程按合格驗收的行為,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理,并給予記入不良行為記錄。
附件:1、《住宅工程結構實體檢驗和質量分戶驗收情況匯總表》
2、《竣工住宅工程室內空間尺寸分戶驗收檢查記錄表》
3、《住宅工程室內質量分戶驗收檢查記錄表》
4、《住宅工程公共部位質量分戶驗收檢查記錄表》
5、《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情況匯總表》
6、1~4《慈溪市住宅工程室內空間尺寸檢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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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建設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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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住宅工程結構實體檢驗和質量分戶驗收情況匯總表
工程名稱 房號
建設單位 地名幢號
施工單位 結構實體檢驗日期 年 月 日
監理單位 竣工質量分戶驗收日期 年 月 日
結構實體驗收意見 本工程經結構實體檢驗,□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 □經整改處理后,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
竣工質量分戶驗收意見 本套(戶)經質量分戶驗收,□合格。 □經整改后合格。 □存在 問題,其余合格。
竣工質量分戶驗收小組名單
單位 姓名 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意見 設計單位意見 監理單位意見 施工單位意見 相關單位意見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竣工住宅工程室內空間尺寸分戶驗收檢查記錄表
總 頁第 頁
工程名稱
房號 檢查日期: 年 月 日
房間 設計凈高(mm) 實測值(mm) 計算值(mm)
H H1 H2 H3 H4 H5 L1 L2 L3 L4 凈高H 凈開間 凈進深
最大偏差 極差 極差 極差
房間
地面水平度(mm) S1 S2 S3 S4 S5 S1 S2 S3 S4 S5 S1 S2 S3 S4 S5 S1 S2 S3 S4 S5 S1 S2 S3 S4 S5
極差 極差 極差 極差 極差
實測 房間,合格 房間,需整改處理房間: 。驗收人員:(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
凈高、凈開間、凈進深測量示意圖 地面水平度測量示意圖 套型示意圖貼圖區
注:1、偏差為實測值與設計值之差的絕對值;極差為實測值中最大值與最小值之差,抽測不合格點數據在表內用筆圈出。
2、L,距墻(柱)角為300~500mm。
附件3:
住宅工程室內質量分戶驗收檢查記錄表
總 頁第 頁
工程名稱 房號
建設單位 地名幢號
施工單位 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監理單位 檢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驗收項目 驗收內容 驗收記錄 驗收結論
1 樓地面、墻面和頂棚 樓地面空鼓、裂縫、起砂
墻面、頂棚、空鼓、裂縫、脫層和爆灰
有排水要求的地面面層與相連接各類面層的標高差
2 門窗安裝 外窗臺高度
外窗滲漏
推拉窗防脫落裝置
安全玻璃認證標識
3 欄桿安裝 欄桿高度
豎桿間距
防攀登措施
護欄玻璃
4 防水工程 屋面滲漏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滲漏
外墻滲漏
5 室內空間尺寸 室內凈高
室內凈開間、凈進深
地面水平度
6 給排水工程 管道滲漏
管道坡向
地漏水封高度
伸縮節、阻火圈(防火套管)設置
7 電氣工程 配電箱安裝質量
開關、插座安裝質量
8 其它 煙道設置
空調孔、板設置
綜合驗收結論
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 相關單位
驗收人員:年 月 日 驗收人員:年 月 日 驗收人員:年 月 日 驗收人員:年 月 日
附件4:
住宅工程公共部位質量分戶驗收檢查記錄表
總 頁第 頁
工程名稱 單元號及部位
建設單位 地名幢號
施工單位 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監理單位 檢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驗收項目 驗收內容 驗收記錄及結論
1 內外墻、地面 滲漏、裂縫地面裂縫、空鼓、起砂
2 樓(電)梯、通道 樓梯梯段寬度樓梯平臺寬度扶手高度
樓梯欄桿豎桿間距樓梯欄桿防攀滑措施
電梯門凈寬高層首層疏散外門凈寬走廊、通道凈寬、凈高
3 地下室 凈高墻面及頂棚滲漏、裂縫地面裂縫、起砂
綜合驗收結論
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 相關單位
驗收人員:年 月 日 驗收人員:年 月 日 驗收人員:年 月 日 驗收人員:年 月 日
注:檢查記錄數據可附表。
附件5: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情況匯總表
工程名稱 結構/層數 面積 m2
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 總戶數
施工單位 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內容 驗 收 情 況
概況 根據《慈溪市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實施細則》要求,組織相關單位于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對本工程進行了分戶驗收。
室內 共驗收 戶,形成《住宅工程室內質量分戶驗收檢查記錄表》 份,驗收合格 戶,驗收不合格 戶。
公共部位 共驗收公共部位 個單元,形成《住宅工程公共部位質量分戶驗收檢查記錄表》 份,驗收合格 單元,驗收不合格 單元。
驗收結論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公章)年 月 日 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公章)年 月 日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公章)年 月 日
附件6~1:
共 頁第 頁
委托編號:
報告編號:
慈溪市住宅工程
室內空間尺寸檢測報告
委托單位:
工程名稱:
檢測單位:
附件6~2:
共 頁第 頁
一、 檢測說明:根據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及《慈溪市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實施細則(試行)》(慈建設[2007] 號)的有關規定,受 委托,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對 工程的室內空間尺寸實施檢測,根據檢測結果編制本報告。
二、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施工單位
監理單位
物業管理
結構類型 總幢數 總戶(套)數
建筑面積
工程地點
檢測日期
報告日期
備 注
主要檢測儀器:
主要檢測人員:
檢測單位(蓋章) 批準: 審核:
附件6~3:
共 頁第 頁
住宅工程室內空間尺寸檢測匯總表
序號 每幢 檢測情況 備注
幢號 總戶數 檢測戶數 合格戶數 不合格戶數
附件6~4:
共 頁第 頁
竣工住宅工程室內空間尺寸檢測記錄
工程名稱
房號 檢查日期: 年 月 日
房間 設計凈高(mm) 實測值(mm) 計算值(mm)
H H1 H2 H3 H4 H5 L1 L2 L3 L4 凈高H 凈開間 凈進深
最大偏差 極差 極差 極差
房間
地面水平度(mm) S1 S2 S3 S4 S5 S1 S2 S3 S4 S5 S1 S2 S3 S4 S5 S1 S2 S3 S4 S5 S1 S2 S3 S4 S5
極差 極差 極差 極差 極差
實測 房間,合格 房間,不合格 房間。檢測人員: 檢測日期: 見證人員(建設或監理單位):
凈高、凈開間、凈進深測量示意圖 地面水平度測量示意圖 套型示意圖貼圖區
注:1、偏差為實測值與設計值之差的絕對值;極差為實測值中最大值與最小值之差,抽測不合格點數據在表內用筆圈出。
2、L,距墻(柱)角為300~5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