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95537395H/2009-125865
市市場監管局
規范性文件
BCXD29-2009-0001
廢止
政務公開
2009-08-13
2009-08-11
面向社會
慈工商〔2009〕67號
各工商所,各科(室、隊、中心):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全面落實國家工商總局《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和寧波市工商局《關于明確食品流通許可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精神,經分局黨委會審議,現就我市食品流通許可工作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事項內容
(一)發放原則:根據“統一受理、屬地管理”和“公開、公平、便民、高效”以及“證照分離、先證后照”的原則,我市食品流通許可證統一由工商所注冊大廳窗口受理和發放。
(二)工作體制:各工商所在注冊大廳窗口設置食品流通許可證工作窗口(標志統一由分局制發),并在顯著的位置公示許可事項、依據、條件、程序、申請書示范文本、需提交資料目錄等內容。各工商所要明確專人負責食品流通許可證受理、審核、發放和歸檔工作。在實際操作中應當將許可證、營業執照辦理要求和申請表格一并發放、一次告知。另外,分局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工商窗口專設食品流通許可證咨詢窗口,由注冊中心人員受理流通許可業務咨詢。食品流通許可業務受分局12315中心指導。
(三)發放對象:凡在本市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均應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同一食品經營者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地點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應當分別申請食品流通許可。不需要取得流通許可及暫緩辦理流通許可的食品經營主體,詳見《寧波市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操作規程(暫行)》有關規定。
(四)管轄分工:對于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工商窗口申請登記的食品經營企業,分局注冊中心僅受理食品流通許可業務咨詢,統一由所在地工商所負責涉及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受理、審核、發放工作。個體工商戶的食品流通許可證由工商所負責受理、審核、發放;窗口工作人員審查后,由分管食品流通監管的所長負責核準。今后,食品流通許可也將實行“一審一核”制,各工商所可先確定相關核準人員,并將名單報分局備案;分局也將適時組織實施對核審人員的培訓、考試,逐步推行核審員制度,實行持證上崗。
許可證檔案由工商所按照“一戶一檔”的原則建立,實行專人專職管理。在省局食品流通許可正式規則出臺前,食品流通許可登記材料統一由工商所注冊大廳負責保管。
(五)工作流程:
工商所注冊大廳窗口受理、形式審查,轉巡查人員實地核查,再由窗口發證、歸檔。
在總局信息管理系統未統一安裝、使用前,各個環節之間以傳真、短信平臺或者其他形式通知、聯絡和檢查,相關書式資料作為許可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留存歸檔。
(六)實地核查:對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暫實行現場核查制度。核查人員由工商所長指派,一般為2人,核查項目包括人員管理、場地要求、制度建立和設施要求等四項,核查標準分完全符合、基本符合和不符合三項。核查標準中只要有一項不符合,評價意見即為不合格。最后由核查人員在食品流通許可證現場核查及意見評價表上簽署評價意見。
(七)機構人員:
為確保許可證順利有序開展,分局配備專人從事食品流通許可工作,負責對許可證發放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日常監督檢查、統計分析和工作聯絡,實行AB角制。各工商所要明確專人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受理、發放、統計分析、檔案管理和工作聯絡,并加強實地核查力量。
二、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為確保許可證發放工作順利開展,要形成由分局領導親自抓、業務科室指導抓、工商所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分局成立食品流通許可證發放領導小組,組長:胡曉峰,副組長:胡建平、宋玉池、戚俊彥、何錫利;成員:汪世榮、陳行洲、葉平、華向陽、孫雪漫、王建慶、孫銀苗、施觀政、柴勤剛、孫蕾、岑高翔、王萬益、孫聚峰、陳慶波、洪晚、陳軍飛、沈劍博、楊躍、薛旭東、黃立峰。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分局12315中心,辦公室主任由施觀政兼任,組員為蔣銀娣、王曉翔。各工商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同時,各工商所要按照本通知的精神和內容,精心組織許可證發放工作,確保工作措施、工作責任、人員力量、經費保障落到實處。
(二)強化規范意識,提高監管水平。各工商所要按照國家總局《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和市局、分局要求,嚴格執行申請告知、受理初審、現場核查、審查核準、臺賬登記及檔案管理工作要求、程序,切實規范食品流通許可證發放。此外,要實行專人專職管理許可證檔案,并按照“一戶一檔”的原則建立臺賬,詳細記錄經營者名稱、經營場所、許可范圍、主體類型、領證人、許可證編號、有效期限、發證日期等八項內容(格式統一下發),以方便食品流通許可證換領工作,同時也為許可證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礎。
(三)強化學習意識,開展學習培訓。要積極參與市局組織的食品流通許可業務輪訓,做到執法人員業務操作精通、經營者申領規程清晰,確保食品流通許可證發放工作有序、順利開展。各工商所要盡快組織落實許可證發放工作相關人員,并把分管食品流通監管的所長、現場核查人員、許可證審核人員(第一批各一人)培訓名單上報分局。
(四)強化協作意識,形成工作合力。分局12315中心要及時指導各工商所注冊大廳窗口做好許可證審核發放工作,要加強與工商所在受理、審核、現場核查等各環節的協調配合。各工商所在實際工作中,要善于發現和分析問題,要善于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并及時向分局匯報,同時,要加強與質監、衛生等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確保流通許可受理審核發放與其他部門相關工作的有效銜接,確保工商部門法定職責履行到位和流通許可工作順利開展。
各工商所在貫徹落實食品流通許可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上報分局。聯系人:王曉翔;聯系電話:63026341、662265。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