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1064/2013-91407
市財政局
規范性文件
BCXD12-2013-0001
有效
財政綜合類
2013-06-21
2013-05-23
面向社會
慈財〔2013〕141號
市級各部門、直屬單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為規范市財政統籌安排資金的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不包括農房兩改、低效土地“二次開發”等市財政補助、獎勵項目)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遷等政策處理工作,本著“合理補償,適度調整”、“ 統一內容,統一標準”的原則,對相關政策處理內容及上限標準明確如下:
一、建設項目征地其他補償
政府投資項目征地紅線外產生的一些不便于耕種、利用的邊角地(零星雜地)和丈量誤差、河道塌方等其他情況,可根據項目實際,以建設項目征地其他補償名義予以一次性補償。
標準:項目征地紅線范圍內征地補償費總額的3%以下。
二、征地政策處理工作經費
項目實施當中可支付給鎮(街道)一定的征地政策處理工作經費。
標準:每畝1000元(工程紅線范圍內的面積)。
三、租(借)用堆土區工作經費
河道拓掘、疏浚、管線鋪設等工程租用堆土區時,可支付一定的租(借)用堆土區工作經費。
標準:每畝200元。
四、拆遷安置區配套費
對被拆遷人實行遷建安置的,拆遷人可以支付拆遷安置區配套費形式,由鎮(街道)進行拆遷安置區配套建設。
標準:每平方米200元以內。
五、拆遷管理工作經費
市重點工程、惠民項目(實事工程)房屋拆遷可列支一定的拆遷管理工作經費。
標準:每平方米20元(按拆遷合法建筑面積計算)。
六、提前搬遷獎
市重點工程、惠民項目(實事工程)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可參照執行《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3年度慈溪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相關標準的通知》(慈政辦發〔2013〕70號)中規定的提前搬遷獎。
七、產權確認與房屋評估配合獎
市重點工程、惠民項目(實事工程)房屋拆遷可對產權確認和房屋評估時配合良好的被拆遷戶予以一定的獎勵。
標準:2000元/戶。
八、集中簽約獎
市重點工程、惠民項目(實事工程)房屋拆遷某時段內集中簽約戶數達到一定比例,可給予簽約戶獎勵。
標準:2000元/戶。
九、堆土區損失補償費
河道拓掘、疏浚、管線鋪設等工程租(借)用堆土區堆土,對農民收入造成損失,可給予一定的補償。
標準:按堆土租(借)用期年限列支,700元/每畝/每年。
十、復耕費
項目單位在臨時使用土地期滿退還土地前應將土地恢復原狀,也可委托當地鎮(街道)、村具體實施復耕工作,給予一定的復耕費用補償。此費用包括田間水利設施修復費用和地力補償。
標準:800元/畝。
十一、基礎設施損壞補償費
非因施工方原因,工程實施時造成房屋開裂、石坎、道路、農田基礎設施損壞等,經中介機構評估予以補償。
十二、地上桿線、地下管線移位補償
政府投資項目涉及地上桿線、地下管線移位的,項目單位應與有關管線單位商定合理的解決方案,費用原則上由項目單位負擔80%,各管線單位負擔20%。涉及軍事、市外等特殊管線的,費用可另行商定。
十三、項目實施時市政府已經發文或專題會議紀要明確的政策處理,按原規定執行,不作調整。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等嚴格按《慈溪市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管理試行辦法》(慈政辦發〔2009〕22號)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本意見未列明而確因特殊情況產生類似費用的,報市政府一事一議確定。
十四、本意見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慈溪市財政局 ? ? ? 慈溪市審計局
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3年5月23日
慈溪市財政局 ? ? ? ? ? ? ? ? ? ? ? 2013年5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