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41969155XE/2014-91427
市民政局
規范性文件
BCXD10-2014-0010
廢止
民政
2014-08-04
2014-08-04
面向社會
慈民救〔2014〕139號
各鎮(街道)社會事業辦、財政所:
為繼續深化救助體系,完善扶貧幫困機制,實現城鄉統籌發展,使我市農村困難群眾的住房問題得到一定緩解,根據農村困難群眾現有的住房狀況,按照市政府辦公室《慈溪市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2014年主要工作任務》(慈政辦發〔2014〕50號)精神,實現城鄉居民住房保障面積均等化,現將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面積由原12平方米或戶15平方米調整為人均建筑面積18平方米或戶36平方米。其余事項仍按《關于對全市農村困難群眾進行住房救助的實施意見》(慈政辦發〔2006〕48號)文件規定執行。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行,請各地予以貫徹執行。
慈溪市民政局 慈溪市財政局
2014年8月4日
抄送:寧波市民政局、寧波市財政局,市委辦、市府辦。
慈溪市民政局辦公室 2014年8月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