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89180/2014-91464
龍山鎮
規范性文件
BCXD66-2014-0001
廢止
其他
2014-08-06
2014-02-10
面向社會
龍政〔2014〕27號
龍山鎮自來水廠:
你廠關于《要求龍山鎮自來水價標準調整的報告》收悉。結合《關于調整龍山鎮供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標準的通知》(慈發改價[2011]9號)和《關于調整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標準的通知》(慈發改價[2013]2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同意全鎮自來水價格標準作如下調整:
1、用水性質分類及供水價格。居民生活用水到戶價格每立方米2.4元;非經營性用水價格每立方米4.2元;經營性用水價格分為工商企業每立方米4.2元;對水環境影響較嚴重的企業每立方米4.2元;特種行業用水價格每立方米4.2元。
2、對“一戶一表”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階梯式計量及水價分為三級:第一級每戶每月13立方米以下,每立方米2.3元;第二級每戶每月14-25立方米,每立方米2.8元;第三級每戶每月25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8元。
3、每戶用水人口核定。每戶按4人核定,每增加1人,每人每月各級水量基數相應增加3立方米,增加的人數憑戶口簿或居住證到供水企業辦理確認手續。
4、對低收入居民家庭用水補貼。被民政部門列入的低保戶和市總工會列入的特困戶由鎮財政給予每戶每月3立方米用水價格補貼(按第一級階梯式水價),每年核發一次。
5、調整后的供水價格(含污水處理費和水廠建設附加費)。具體價格構成詳見附件。考慮各方因素,在本輪調整中對居民生活用水、經營性用水(對水環境影響較重行業)及特種行業的相關價格尚未調整到位,以后將根據上級要求和具體情況逐步調整到位。
6、本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執行。你廠應積極做好相關宣傳解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價格調整的順利實施。
????? 龍山鎮人民政府
?????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