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16-01892
市政府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財政
2016-08-18
2016-08-18
面向社會
一、市委黨研室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1.按照市委、上級黨史部門有關黨史工作的指示精神,負責地方黨史編研工作,制訂全市黨史工作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各鎮(街道)、市級有關部門(單位)黨史資料的征集、研究工作;組織重大紀念活動;編寫出版有關黨史、革命史、當代史方面的書刊。
2.受市政府委托,擬定全市地方志工作規劃;組織、指導、督促本地區地方志工作,編纂審核出版地方志、地方年鑒、各類地情叢書;組織開展整理舊志的工作。
3.組織黨史專題研究工作;開展地情調查和研究,開發史志資源,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歷史借鑒,為各級黨政領導決策及社會提供咨詢服務。
4.運用黨史及地方志資料及研究成果,配合宣傳、文化、教育等部門,對人民群眾特別是青少年進行理想信念、革命傳統和國情、地情教育。
5.開展黨史和地方志的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推進全市史志工作的信息化、網絡化建設,實現史志資源共享。
6.配合上級黨史、地方志部門開展史志資料征集和研究工作,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
7.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市委黨研室部門決算包括:本級決算。
二、市委黨研室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總體情況
市委黨研室2015年度收入決算382.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382.6萬元,占100%。
(二)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市委黨研室2015年度支出決算381.54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01.0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1.7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0.28萬元、其他支出18.4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181.83萬元,日常公用支出 18.14萬元,項目支出181.57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5年度部門決算中,財政撥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37.91萬元,主要用于人員支出及一般公務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163.17萬元,主要用于專項及辦公設備購置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51.78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費用。
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10.28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支出。
5.其他支出(類)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項)18.4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專項支出。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外事部門安排的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15年度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決算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長(或下降)0%。
2.公務接待費:2015年度安排公務接待費決算3.8萬元,比上年決算數下降1.32%。主要用于接待上級、鄉鎮、接待老同志等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數減少。其中,本單位國內公務接待110批次,365人次,共3.8萬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15年度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決算0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長(或下降)0 %。
三、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2015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8.14萬元,比上年減少0.89萬元,下降4.68%,主要原因是壓縮經費開支。
2.政府采購支出情況:2015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01.6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01.6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 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3.國有資產占用情況: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套)。
4.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2015年,組織對0個項目進行了預算績效評價,涉及當年財政撥款0萬元,其中: 0個項目達到預期績效目標,0個項目未達到預期績效目標。
四、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事業單位專戶資金: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入)。
6.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結轉下年:是指預算單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預算未執行完畢,需結轉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結轉資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虧損的結余資金,其中包括當年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用于核算當年應交所得稅和提取事業基金、專用基金的分配情況和結果。
9.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公開表樣
附表:市委黨研室決算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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