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777114Y/2017-19393
市人力社保局
文件解讀
有效
勞動人事綜合類
2017-06-13
2017-06-13
面向社會
一、出臺背景
為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領域民工工資支付保障管理,著力從源頭上解決建設領域欠薪糾紛多發的矛盾,切實保障民工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慈溪市建設領域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試行)》(慈政辦發〔2017〕 54號)文件規定,制定本細則。
二、出臺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四)新修訂的《浙江省企業工資支付管理辦法》;
(五)《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
(六)《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落實和完善建設領域欠薪處理責任制的通知》(浙政辦發〔2015〕2號)。
(七)《慈溪市建設領域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試行)》(慈政辦發〔2017〕 54號)文件
三、主要內容
一是明確了《實施細則》制定出臺的依據和目的;二是明確了政策的核心內容及實施范圍;三是明確了市級相關職能部門及屬地(街道)在欠薪處置及兩條線管理辦法執行過程中應履行的工作職責和要求;四是明確了工程款和工資款兩條線撥付和民工工資按月支付的有關業務流程和規定;五是明確了市級相關職能部根據建設單位(業主)和施工企業對工程項目兩條線管理辦法的具體落實情況應采取的相應獎懲措施;六是明確了《實施細則》與《慈溪市建設領域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試行)》(慈政辦發〔2017〕 54號)文件同步實施。
四、內容解讀
(一)《實施細則》的核心內容是什么?
根據《慈溪市建設領域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試行)》(慈政辦發〔2017〕 54號)要求,對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工程款和工資款兩條線撥付過程中涉及到的具體操作細則作了明確。
(二)哪些工程項目需要實行兩條線撥付?
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合同造價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交通、水利及市政基礎設施等工程建設項目(含單獨立項的專業工程)需要實行工程款和工資款兩條線撥付;同時鼓勵200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參照執行。
(三)如何推動兩條線撥付管理辦法的落實到位?
1、兩條線撥付協議和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立證明將作為工程項目招投標、辦理合同備案、開工許可等手續的前置條件,由公共資源交管辦和相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把關。
2、在日常檢查中如發現有兩條線撥付辦法落實不到位的工程項目,由項目所在地鎮(街道)會同人力社保、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督促落實,并視整改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對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的開立和管理使用有哪些規定?
1、施工總承包企業應當在開展專用賬戶管理業務的商業銀行開立專用賬戶,由用人單位與商業銀行簽訂工資委托代發協議,專用賬戶只能用于發放民工工資,不能挪作他用。
2、工程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并確保民工工資足額結清后,方可向開戶銀行申請提取工資專用賬戶內的剩余資金并銷號。
(五)如何保證民工工資的按月發放?
1、建設方(業主)應按合同要求每月將民工工資撥付到工資專用賬戶(每月工資撥付基數一般按合同造價總額的30%除以合同總工期的月數確定),因建設方未按合同約定撥付工資款到專用賬戶時,如施工總承包企業繼續施工的,則由其先行墊付。
2、在建項目工程所有人員全部落實實名制管理,統一實行銀行卡方式支付工資。
3、施工企業每月根據實際勞務開展情況編制工資支付表,經務工人員、班組長、項目經理簽字確認后上報,由施工總承包企業開立工資專用賬戶的商業銀行統一代發。
4、項目完工后,建設單位應報送工程竣工驗收階段工資支付情況報告,由鎮(街道)或交通、水利等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并簽署意見,書面審核意見作為工程竣工驗收的前置條件。
(六)《實施細則》從何時開始實施?
本細則與《暫行辦法》同步實施。
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