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3212907XM/2017-91102
觀海衛鎮
規范性文件
BCXD68-2017-0002
失效
農業
2017-06-27
2017-06-27
面向社會
觀政〔2017〕3號
為進一步發揮財政資金在加快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農業轉型升級中的作用,推動現代農業生態高效發展,加快衛星城市建設,特制訂本扶持辦法。
一、加快農業產業發展
(一)增強農業市場主體規模經營。對新增連片面積200畝以上,流轉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糧功區塊,僅指流轉后種植糧油作物的),補助農業經營主體100元/畝,同時對從事種植業當年投入設備設施200萬元以上的,再補助100元/畝設施投入補助。
(二)扶植休閑觀光農業。列入鎮級休閑觀光農業項目的,優先安排農戶小額信用擔保貸款和額度,對其新建連片面積2畝(含)以上4畝以下的玻璃溫室,按市補助額一半配套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20萬。
(三)培育農業龍頭企業。對新命名慈溪市級及以上的農業龍頭企業,每家獎勵5萬元。對當年銷售收入600萬元以上農業企業列入鎮級龍頭企業培育,每家獎勵3萬元(同類政策就高享受,不重復補助,下同。)。出口創匯50萬美元以上農業企業,每家獎勵5萬元。對當年基礎設施投資500萬元以上農業項目,財政補助一事一議。
(四)實施科技品牌戰略。新獲得寧波市級及以上的農業名牌產品稱號的,獎勵2萬元;獲慈溪市及以上優質農產品金獎、銀獎的,分別獎勵5000元、3000元。受鎮委托引進、試驗的優新品種或新技術,每只獎勵1萬元。新建成寧波市精品園的,每家獎勵3萬元。
(五)支持農業社會化服務。對新組建農事服務中心、休閑觀光農業聯合體的,經市驗收合格,每家給予3萬元的經費補助。在飲用水保護區內,購置替代除草劑的割草機,按收割服務面積50元/畝補助。協辦鎮級及以上的各類農業評比會、展會的農業組織或村給予2萬元的經費補助。
(六)鼓勵搭建電商服務平臺。在大型電商平臺開設觀海衛農產品特色館且年銷售100萬元以上,一次性給予3萬元獎勵。
二、深入開展美麗田園建設
(一)開展“清潔田園”行動。推進農業設施用房整治提升,對確因農業生產需要,經鎮同意保留的磚瓦結構農業設施用房,經改造驗收合格后,按2017年農用管理房整治意見標準補助。開展“美麗農場”創建活動,評選3家,每家獎勵1000元。
(二)推進生態循環項目建設。對市級認定的秸稈收集利用單位,按市補助額一半配套補助。鼓勵購置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的農機設備,按市補助額一半配套補助。對新建小型農田漚制池:30至50立方米、50立方米以上的,每只分別獎勵4000元、8000元。
(三)繼續實施平原綠化和山地造林撫育工程。在中橫線、廣義南路、三海線、世紀大道、沈海高速兩側30米內新種植胸徑5厘米以上的喬木林,每年每畝補助800元;中幼林撫育按市驗收面積500元/畝配套補助;對列入計劃且連片面積20畝以上的經濟果竹林,按市驗收面積每畝200元配套補助。
三、強化公共服務建設
(一)加快農田水利設施建設。二類河道整治等鎮級水利工程,堆土由所在村(社區)負責落實,堆土區租用、復耕等按堆土面積(200方/畝)補助到村1200元/畝,青苗補償費不超過800元/畝。列入鎮年度計劃的農用橋梁建設項目,經鎮驗收合格,根據上年度村級集體經濟穩定收入100萬元以下(不包括100萬元,下同)、100--200萬元、200萬元以上三個經濟收入類型(下同)分別按實際投入的60%、50%、40%補助到村(社區),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20萬;農用道路修建按各村上一年度耕地面積,按三個經濟收入類型下撥補助11元/畝、10元/畝、9元/畝。列入鎮級計劃的農用道路硬化(厚度15CM以上)補助50元/平方米。鼓勵村(社區)開展河道整治工作,列入鎮年度計劃的三類河道(包括小微水體)整治項目,經鎮驗收合格,疏浚土方按三個經濟收入類型分別補助11元/方、10元/方、9元/方,最高補助不超過工程直接費(包括上級補助)。(規模農場按場址所屬村級經濟收入類型標準補助,可單獨申報。)
(二)鼓勵開展水環境整治示范村建設。列入寧波級的項目,經市鎮驗收合格,工程核定投資由鎮及以上財政全額負擔;列入鎮級、慈溪級的項目,經驗收合格,補助工程核定投資70%(包括上級補助)。(核定投資僅指建筑安裝工程費與工程設備購置費之和)
(三)加強農業安全體系建設
1.推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按“統防統治”要求,經市審定面積,補助農戶20元/畝。應用性信息素、誘捕器、頻振式殺蟲燈、黃板粘卡等無害化防治技術的農戶,按其在應用中新增設備材料購置費用,按市補助額一半配套補助。
2.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安排一定專項經費,開展農產品質量定量檢測服務,對農場、合作社等市場主體購置快檢設備的,按市補助額一半配套補助。對抽檢單位樣品按10-30元/只進行適當補助,被市認定為農產品質量安全放心示范基地,每家獎勵5000元。
3.推進氣象防災減災標準化村建設。通過省驗收合格的,補助村1.5萬元。
4.深化政策性農業保險和漁業保險互助。露地蔬菜保險(糧功區塊除外)鎮財政補助農戶自負部分保費的80%,其它政策性農業保險目錄內的品種(糧功區塊、畜禽品種除外)鎮財政補助農戶自負部分保費的50%。參加寧波市南美白對蝦養殖疫病互助保險的,給予每畝10元的補助。
(四)加強職業農民培育。鼓勵舉辦新型職業農民培訓,通過市認定的,補助舉辦單位每人100元的培訓經費。
四、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一)繼續實行村級組織四項經費補助。對集體經濟相對薄弱村(市鎮兩級財政補助村)、一般村、較好村,每村每年按市標準分別給予公用經費補助,鎮財政負擔部分通過其他形式另行補助。
(二)村莊(社區)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列入鎮年度建設計劃總投資10萬元以上的村級道路(路幅3米以上的村級主要道路)、橋梁、路燈以及排水管鋪設等項目,根據上年度村級三個經濟收入類型分別按工程建設費實際投入的60%、50%、40%補助到村(社區),每村(社區)最高補助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列入其它補助項目的不再重復享受該政策)。
本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時間三年。觀海衛鎮農業農村辦會同鎮財政管理辦制訂具體實施辦法,并負責解釋。
觀海衛鎮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