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69759/2017-91077
農業農村局
規范性文件
BCXD19-2017-0003
廢止
農業、畜牧業、漁業
2017-08-17
2017-08-17
面向社會
慈農〔2017〕64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根據《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加快整合優化涉農資金 全面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慈黨辦〔2017〕44號)文件精神,為規范支農、惠農資金的使用,切實發揮資金效益,加快推進我市現代農業的發展,現將加強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建設等政策操作細則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凡符合《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加快整合優化涉農資金 全面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慈黨辦〔2017〕44號)文件精神政策補助條件的單位和個人,需按本細則對應的要求和程序,如實填寫材料,并提供附列相關材料,向當地鎮(街道)經發辦(農辦)屬地申報。
2、各鎮(街道)對申報的材料,對照相關規定進行初審,然后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報市農業局相關科室或中心,市農業局按照程序確定項目后,下達計劃前,對競爭性項目進行公示。
3、市農業局牽頭做好相關項目驗收后,對擬定的補助方案,均須在鎮(街道)公示牌及市東方農業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鎮(街道)將公示情況以書面形式反饋給相關職能部門。
4、各申報單位和個人要嚴格遵守財政紀律,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補助資金的,除追回補助資金、另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單位和具體主體的法律責任,對受扶持的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市場主體以及個人發現騙取財政資金行為的,三年內不得申請享受財政補助政策。本政策細則若無其他特殊說明的,補助標準均含上級轉移支付資金。
附件:1.加強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建設等政策操作細則
? ? ? ? ? 2.加強生態循環農業體系建設
? ? ? ? ? 3.加強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建設
? ? ? ? ? 4.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
慈溪市農業局 慈溪市財政局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