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89180/2018-38119
龍山鎮
文件解讀
有效
綜合政務,科技、教育
2018-09-30
2018-09-30
面向社會
龍政〔2018〕106號
一、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優化區鎮人才服務環境,吸引和集聚更多優秀人才來區鎮創業、工作,促進人才安居樂業,根據轄區實際,制定出臺該政策。
二、制定依據
《慈溪濱海經濟開發區(龍山鎮)引進人才購(租)房補貼實施辦法(試行)》(龍政〔2018〕106號)。
三、主要內容
文件對補助對象及補助條件、補助標準、補助程序進行了明確,現就購(租)房補貼文件中部分條款解讀如下:
(一)申請次數: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每人僅能享受1次購房補貼;符合申請條件的多人(含同一家庭成員)共同持有同一房產,原則上由符合最高補貼標準申請條件的人才進行補貼申請。
(二)動態調檔:同一申請人,最長只能享受三年的租房補貼;租房補貼期內,學歷(或職稱、職業資格)獲得提升的,在下一期提升補貼標準。
(三)補貼額度:多人(含同一家庭成員)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所申請的租房補貼,總額超過實際租金的,則以實際發生租金數額發放。
(四)申請人如在區鎮內企業間流動,而社保及勞動合同中斷不超過2個月的,不影響補貼申領。
四、解讀單位
慈溪濱海經濟開發區(龍山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