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8993Q/2019-27275
匡堰鎮
本單位文件
有效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2019-12-02
2019-11-28
面向社會
匡政〔2019〕54號
各村(居)、企事業單位,鎮機關各辦(室):
現將《匡堰鎮大氣防治攻堅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匡堰鎮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8日
匡堰鎮大氣防治攻堅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確保空氣質量實現“末位摘帽”的決策部署和全市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推進會精神,進一步強化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根據《長三角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慈溪市治氣攻堅行動方案》、《慈溪市治氣“摘帽”百日攻堅行動方案》和《慈溪市治氣“摘帽”沖刺0攻堅行動方案》相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19年12月31日,空氣質量達到上級下達目標水平,即PM2.5年均濃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環境空氣優良率達到78%以上,降塵低于5噸/月·平方公里。
二、工作措施
(一)實行網格化管理。依托現有基層社會治理網格,將大氣環境各類污染源的管控納入“兩網融合”工作平臺,完成網格融入工作,初步建成覆蓋全鎮域的大氣污染源管理網格。(責任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
(二)建立信息化數字化管理模式。構建信息化數字化的立體監管模式,充分利用現有和新建的各類監測、監控設施(包括企業的在線監測設備、工地的視頻監控及監測設備、屬地待建的空氣質量監測設備等),建立集監管、監測、預警、信息共享等功能于一體的立體化環境管理模式,2019年底前建成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牽頭部門:發展服務辦公室,配合部門:城鎮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中心)
(三)強化建設工地揚塵精細化治理。對施工工地持續開展巡查檢查,做到建筑工地日常檢查全覆蓋,確保全鎮所有工地“九個100%”要求100%落實,確保鎮政府監測站點周圍3公里保障區內施工工地持續開啟所有灑水、噴霧降塵設施,包括塔吊噴淋、圍檔噴淋,霧炮噴霧、人工沖洗灑水等,采取飽和式灑水、噴霧作業,對達不到9個100%要求的違規工地責令停工,依法嚴厲懲處。在風力達到5級及以上或AQI小時值達到中度污染時,所有施工工地停止拆除、破碎等作業。(牽頭部門:城鎮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配合部門:綜合行政執法中心)
(四)強化道路揚塵制度化治理。要增加道路、公路清掃、灑水和沖洗等作業頻次,保障區內重點道路和道路施工工地周邊達到8灑8掃以上,確保鎮政府監測站點周圍3公里保障區范圍內重點道路保持路面常濕、見本色。(責任部門:社會事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五)強化工程車運輸治理。加強執勤巡查嚴格查處垃圾、渣土、砂石等敞口運輸、超高裝載、貨車闖禁等行為,實施渣土運輸車、工程車“三化”(公司化、專業化、密閉化)管理。要持續開展垃圾、渣土、砂石等敞口運輸、沿途撒漏等違法行為的上路執法。(責任部門:綜合行政執法中心)
(六)嚴禁垃圾、秸稈等露天焚燒。垃圾、秸稈露天焚燒及時處置率100%,對露天焚燒行為加大執法力度。收割季節落實專人每天巡查,如發現秸稈露天焚燒,應當場滅火并對當事人進行處罰教育,確保垃圾、秸稈等露天焚燒全面禁止。(責任部門:綜合行政執法中心)
(七)強化餐飲業油煙污染整治。對餐飲業單位、露天餐飲(含燒烤)攤點油煙污染等問題進行全面清理整治,確保露天餐飲(含燒烤)攤點全面取締,餐飲業油煙排放單位全部安裝使用油煙凈化設施,定期清洗維護并做好記錄,確保油煙排放達標,每月清洗維護不少于一次。加強餐飲業單位日常監管和動態管理。(牽頭部門:綜合行政執法中心,配合部門:發展服務辦公室、市場監管所)?
(八)加強汽修行業廢氣防控。對汽修經營主體開展定期巡查,督促業主落實廢氣治理設施,對落實不到位的嚴格執法,確保汽修經營主體廢氣排放全面達標,杜絕露天噴漆和廢氣直排現象。(牽頭部門:城鎮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配合部門:發展服務辦公室)?
(九)加強煙花爆竹燃放行為管控。在煙花爆竹“雙禁”方案出臺前,加強對保障區內煙花爆竹燃放的行為進行勸導和制止。(責任部門:派出所、綜合行政執法中心)
(十)加強加油站油氣回收管理。要持續開展全鎮加油站油氣回收的巡查檢查,確保保障區日檢查全覆蓋,強化執法,杜絕油氣回收設施未安裝或不正常運行現象,確保達標排放。加強監管,嚴厲打擊非法經營成品油行為。(責任部門:發展服務辦公室)
(十一)加強工業企業廢氣管控。要聯合環保分局持續開展對燃煤(生物質)鍋爐、磚瓦廠、涉VOCs(工業涂裝和印刷包裝)重點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嚴厲查處涉氣環境違法行為,確保廢氣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責任部門:發展服務辦公室)
三、工作機制
(一)組建工作機構。成立以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夏赟為組長的匡堰鎮大氣污染治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各村(居委)成立相應機構,由村(居委)書記統一牽頭負責,并建立相應工作機制。
(二)建立會商制度。鎮治氣辦定期組織召開治氣攻堅戰部門聯席會議,討論分析我鎮環境空氣質量現狀,交流前階段管控工作開展情況,商量研究下步治理對策。
(三)建立調度制度。鎮治氣辦每月統計匯總各村各部門治氣攻堅行動開展情況、各類督查督辦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同時,每月對各村各部門大氣污染防控職責落實情況進行通報。
(四)建立督查制度。建立輿論監督機制,設立微信公眾號“曝光臺”和微信治氣公眾舉報平臺,鼓勵市民通過“隨手拍”方式舉報曝光各類污染大氣行為,強化對公眾有效舉報投訴的督查督辦。
四、工作要求
(一)明確職責分工。鎮治氣辦負責全鎮大氣污染治理的牽頭、協調、考核、督查和督辦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齊抓共管、分工協作,加強巡查、督促和執法監管。各責任部門是治氣攻堅行動的責任主體,要落實管理責任,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見效。
(二)加強督查考核。組織開展各類常態化巡查、督查,強化執法監管。發揮主流媒體監督作用,加大曝光力度。邀請人大、政協參與民主監督和專項執法行動,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實施情況的視察活動。
(三)加強宣傳引導。利用各種媒體大力宣傳我鎮治氣攻堅行動進展、有力措施、經驗成效。加大大氣污染防治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特別是加強對有關禁止事項的宣傳,廣泛發動社會各界和群眾參與大氣污染治理。
(四)做好督查迎檢準備。上級部門將不定期對各地秋冬季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各部門要隨時做好督查迎檢的準備工作,確保督查時不出問題。各部門應建立定期進度調度制度,及時掌握工作進度。同時按照中央、省環保督察的標準和要求,建立治理工作臺賬,按時間節點要求將各項工作臺賬(包括污染源清單、治理方案、工作進展、支撐材料等)不斷補充完善,做到可隨時調取。
附件:
匡政〔2019〕54號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