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MB1602767C/2021-138269
市醫療保障局
人大代表建議
醫保類
2021-06-29
2021-06-29
面向社會
藥品集中采購推行十多年來,政府和學術界普遍認為藥品集中采購這一政策合情合理,是大勢所趨。近年,又在藥品集中采購基礎上開始藥品帶量采購,事實上,宏觀政策環境下對老百姓用藥還是存在現實問題:
1.病人配不到4+7藥品的情況。藥品集中采購政策制定再完善,也會在實施中走樣變形。諸如中標后不供貨、低質量生產等現象,我們鎮衛生院,經常出現4+7藥品斷貨的情況。比如厄貝沙坦片,硫酸氫氯吡格雷片,瑞舒伐他汀鈣片,奧美拉唑都不同程度地出現過醫藥公司斷貨,病人配不到藥的情況。
2.病人配不到非4+7藥品的情況。藥品帶量采購之下,醫院為完成4+7帶量采購任務,把部分同商品名的競爭藥品進行停用,但是由于存在臨床治療差異性以及患者個性化需求,導致部分患者的個體用藥需求難以滿足。
醫藥市場不是完全市場化的市場,買方強勢,而買方又受政策及自身等方面局限,加上在處方過程中,影響因素更多,更長遠的影響還需要觀察和市場消化,對此提出建議:打破單一供貨方渠道,增加帶量采購藥品種類,以滿足藥品多樣性需求和保證藥品質量。
鄒黎明代表,您好!
您在市十七屆人大五次會議大會期間提出的第71號《關于增加帶量采購藥品種類,解決百姓用藥問題的建議》已收悉,經商衛生健康局,現答復如下:
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自2018年底“4+7”試點以來,有效壓縮了流通環節的不合理費用,大幅降低藥品價格,群眾得到更多實惠,如涉及我市集采第一批(25個中選藥品)、二批(32個中選藥品)平均降幅約為77%、53%,兩批次中選的藥品按上年度采購量70%測算,已節約資金1億多元。目前,國家組織藥品帶量采購已有四個批次,涉及品種157個,且劑型規格豐富,特別是第四批藥品同一品種最多中選企業數量增加到了10家,進一步擴大了中標藥品的供應渠道。
一、關于病人配不到“4+7”藥品的問題
今年1月28日,國務院印發《關于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的意見》,按照保基本、保臨床的原則,重點將基本醫保藥品目錄內用量大、采購金額高的藥品納入采購范圍。目前,第五批國家組織藥品帶量采購已啟動,此次集采涉及60個品種、207個品規,包括了腫瘤化療藥物、消化制劑、抗生素、吸入制劑、造影劑、糖尿病藥物、眼科相關用藥、抗病毒用藥等,保障范圍進一步擴大。在打通中選藥品進醫療機構的“最后一公里”上,我市衛健部門明確醫療機構不得以費用控制、用藥品種規格數量要求等為由,影響中選藥品的合理使用。對于信息不對稱、配送不到位造成的短缺,將督促醫療機構加強與生產流通企業供需對接、協商調劑,以滿足病人用藥需求。
二、關于病人配不到非“4+7”藥品的問題
根據國家“4+7”藥品帶量采購政策,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簽訂購銷協議,并在一年協議期內完成約定采購量。醫療機構為完成采購量,一般先確保中選藥品的優先使用,但是不允許停用同品名其他藥品。
非“4+7”藥品可分為醫保可報銷和醫保不可報銷兩類。浙江省醫療保障局于2020年9月1日出臺了《浙江省提升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功能推進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全覆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了進入省招采平臺的藥品醫保予以報銷(特殊規定除外),并統一了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平臺在線交易品種也從1.44萬個增加到1.71萬個,做到了基本醫保用藥的全覆蓋。同時,慈溪公立醫院已開通“共享藥房”功能,可對全市藥品情況進行統籌。對不可報銷的藥品,因未進入省平臺在線交易,故無法在公立醫療機構配取,病人確有用藥需求,可向其他醫藥機構申請配取,我市衛健部門也在建立藥品的調撥機制,以促進藥品流通。另外,藥品短缺還涉及到生產、流通、價格、使用等多個環節,需要各個部門共同應對。
下步,醫療保障部門會協同衛生健康等部門,在制度建設、措施細化、信息共享、上下聯動、推進實施等方面有效開展工作,進一步保障病人用藥需求。
感謝您對我市醫療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慈溪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