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69X/2021-138448
市公安局
本單位文件
有效
公安
2021-06-30
2021-06-30
面向社會
慈公〔2021〕1號
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寧波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規定》等相關規定,現就慈溪市公安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公布如下:
一、制定全市行業管理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戶政、出境入境等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交通管理等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四、制定對全市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其他政策和措施。
慈溪市公安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