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1064/2021-139388
市財政局
人大代表建議
財政綜合類
2021-07-14
2021-07-14
面向社會
馮煒煒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落實<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管理辦法>的建議》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在活躍經濟、吸納就業、推動創新、增加稅收、便民利民等方面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但由于自身規模小、實力弱、抗風險能力低等原因,中小企業的發展確實面臨一些困境,要突破這些局限性,加快發展步伐,中小企業既要運用好政府政策和社會多方面的支持,也要自身努力提升各方面實力。
自2011年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以來,市財政局與市公共資源交管辦根據上級財政部門要求,逐步落實“預留本部門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等規定,2020年我市授予中小企業政府采購金額已占全年政府采購金額的89.66%。同時,市公共資源交管辦于2020年10月30日發布《慈溪市政府采購負面清單》,嚴格禁止在投標資格、采購需求、評審等環節設置對中小企業的歧視性條款。
2020年,兩部印發《政府采購促進小中企業發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后,市財政局與市公共資源交管辦高度重視,在今年2月發出的《關于落實<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有關工作的通知》中,要求采購人嚴格執行《辦法》規定,從2021年1月1日起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落實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采購等措施,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一、關于具體細化預留份額規定方面。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已經實現全部預留給中小企業采購。對于超過200萬元、適宜中小企業提供的項目,預留預算總額的30%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份額不低于60%等要求,需在政府采購預算編制環節中設置,因“智慧財政”由寧波財政統一開發,我們已建議上級財政部門在新系統研發中進行相應條件設置。
二、關于完善政府采購項目價格評審優惠方法方面。市公共資源交管辦已要求采購單位和采購代理機構在編制采購文件時,在評分標準中的價格評分中落實《辦法》第九條的規定,即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小微企業報價給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
三、關于多措并舉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方面。一是2020年3月起“政采云”平臺已新增融資貸款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方面的優勢,向平臺用戶提供中短期貸款,以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擔保難”問題的信用融資產品。目前政采云平臺融資貸款主要包括流水貸、合同貸、公積金貸、裝修貸、消費貸;二是推進政府采購預付款制度,鼓勵采購人控制履約風險的同時,在簽訂合同后先預付一定的合同款項,相關政策公布在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慈溪分網),市公共資源交管辦在采購活動中做好政策指導。
四、關于鼓勵和保護我市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項目方面。一是啟用“政采云”網上超市采購,鼓勵慈溪本地企業入駐網超,現有小微企業有229家,中型企業有26家,大型企業有12家,中小微企業入駐比例達95.51%;二是積極宣導《中小企業促進法》,嚴格落實小微企業價格評審優惠政策,嚴格對照《慈溪市政府采購負面清單(2020年版)》,審查招標文件中對中小企業的歧視性條款,如禁止將投標人的注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規模條件作為資格要求等。
五、關于中小企業規范參與政府采購與質量保障方面。一是我市已試行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2022年將全面推開,采購人在政采云平臺公開采購需求概況、預算金額、預計采購時間等,中小企業可對照公開的要求參與政府采購有的放矢,在參與項目時結合自身能力事先對項目情況可以進行充分了解,與采購人進行采購前的溝通;二是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試點工作中,優先選擇有我市中小企業入選的產品類別作為試點方向,引導企業進行技術創新、產品迭代升級和產業結構優化,在試點基礎上探索運用首購訂購、預留份額、強制采購、優先采購等政策的實施機制,從而有效推動本地優質中小企業發展;三是加強政府采購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政府采購信用“黑名單”,約束中小企業失信行為。
今后工作中,我們將充分考慮您的寶貴意見,根據《辦法》規定,結合實際細化我市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相關政策,為我市中小企業做大做強創造有利條件。同時,建議我市中小企業應抓住政府采購政策紅利,突破發展瓶頸,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銷售服務等方面提升自身實力。
最后,衷心感謝您對我市財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繼續得到您的支持和理解,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慈溪市財政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