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9021F/2021-141043
勝山鎮
本單位文件
有效
政務綜合類
2021-08-06
2021-07-21
面向社會
勝委〔2021〕39號
各村(居委)、企事業單位,鎮機關各辦(中心):
根據慈畝均辦〔2021〕6號關于印發《2021年慈溪市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和慈政辦發〔2021〕31號《關于加快推進制造業全域產業治理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堅持畝均論英雄,提高土地綜合利用效率,特提出關于提高工業用地畝均產出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具體如下:
一、明確企業投資項目畝均稅收等“硬約束”控制指標。以土地利用效率為核心,完善激勵倒逼機制,提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將用地規劃、建設標準、投資產出、各類評價等形成一系列標準,作為土地供應的前置內容,在供地前告知。新增建設用地由企業提出用地申請(申請書詳見附件1),并承諾相關產出等經濟指標。原存量低效用地在辦理供地時與鎮政府簽訂“畝均產出”協議(協議詳見附件2,畝均產出具體指標按市要求,結合勝山鎮實際確定)。
二、貫徹慈溪市“標準地”工作等相關規定精神。新供標準地建設的,要與鎮政府簽訂——慈溪市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投資建設協議(協議要點詳見附件3)。工業項目“標準地”控制指標由容積率、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單位能耗增加值、單位排放增加值和R&D投入強度等6個指標構成,以慈政辦發[2018]113號工業項目“標準地”指導性控制指標規定下限基礎為前提,結合勝山鎮工業經濟發展情況,具體確定“標準地”控制指標。
三、加強工業企業出租廠房的監管。工業用地廠房出租的,畝均產出按照2021年3月29日 “慈溪市畝均辦告工業企業書”、甬政辦發(2021)13號《寧波市促進資源要素優化配置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執行,淘汰落后產能,倒逼改造提升。
四、加強對工業項目土地轉讓的監管。受讓方用地項目要符合勝山鎮產業規劃,不能擅自改變工業用地功能,在辦理土地轉戶手續、新項目立項(備案)前,受讓方要與鎮政府簽訂“勝山鎮受讓工業用地畝均產出協議”(協議詳見附件4),明確用地畝均產出等經濟發展指標,畝均產出要達到市、鎮規定的行業標準(參照市慈政辦發[2018]113號工業項目“標準地”指導性控制指標, 畝均產出不低于全市平均)。
五、做好服務和監督,促進工業項目高質量完成。項目開工后,相關部門要加強事中指導服務和監督,督促企業落實工程主體和質量、安全、進度管理。發現企業存在違反承諾等行為,責令其限期整改,確保項目按照相關規定和既定計劃建設實施。項目竣工后,企業應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由發服辦牽頭,會同鎮自然資源、建設規劃、財辦等部門,對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筑系數、畝均產出等情況進行竣工驗收。
本意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
附件3:勝山鎮——慈溪市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投資建設協議(要點).docx
附件5:
勝山鎮工業用地管理操作流程(注:鎮級層面).docx
中共勝山鎮委
勝山鎮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