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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發生了工傷,現在治療結束了,傷殘鑒定也做好了是九級,醫療費是由單位付的,我打算去報銷工傷的錢,我的工傷待遇報銷的錢是給單位的還是給我個人的?
答:您好,根據《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之規定,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由市、縣社保經辦機構直接發放給工傷職工,其中用人單位先行墊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發還用人單位。
您此次工傷的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墊付的醫療費用發放給用人單位,其余待遇發放至您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賬戶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