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1064/2022-170456
市財政局
文件解讀
財政
2022-12-05
2022-12-05
面向社會
一、背景依據
根據《慈溪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規定》(慈人大辦〔2018〕19號)和《慈溪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辦法》(慈政辦發〔2018〕117號),落實慈溪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通知書〔2022〕11號文件要求, 規范和加強本部門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進一步推動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結合實際,制定了代表建議辦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
《辦法》共分為二十一條,明確了建議提案范圍,辦理原則、責任分工、辦理程序、時限要求、面商要求、跟蹤辦理和“回頭看”等工作要求。
三、適用對象
適用本部門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
建議是指市人大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和閉會期間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提出的對政府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市人大代表作為議案提出,經市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決定不作為議案處理,轉為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并屬于政府工作范圍的。
提案是指市政協委員,參加政協的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政協各界別小組、專門委員會、聯絡委員會,在市政協全會期間及閉會期間提出的、經提案審查委員會或提案委員會審查立案,屬于政府工作范圍的書面意見和建議。
四、下步工作計劃
嚴格按辦法要求落實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補齊建議提案辦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完善和加強制度建設。
五、 解讀單位和解讀人
解讀單位:慈溪市財政局
解讀人:徐維杰
聯系方式:0574-63837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