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17299388A/2022-158264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本單位文件
有效
城鄉建設(含住房)
2022-05-26
2022-05-26
面向社會
慈綜執〔2022〕13號
各中隊及局相關單位:
為切實加強建筑垃圾管理,規范建筑垃圾處置行為,有效打擊違法運輸、處置建筑垃圾違法行為,根據《關于印發〈2022年度慈溪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專項整治和常態化治理工作要點〉的通知》(慈綜執〔2022〕5號),經研究,決定開展建筑垃圾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標
通過本次整治,加大執法與監管力度,完善相關臺賬,實現工地周邊市容秩序整潔化、工地出土規范化、運輸處置規范化、消納場地規范化。
二、整治時間
本次專項整治分兩個階段開展,第一階段為發文之日起至8月31日,為整治攻堅階段;第二階段為9月1日至長期,為長效鞏固及回頭看階段。
三、整治范圍
慈溪市行政區域范圍。
四、整治內容
(一)整治攻堅階段(發文之日起-8月31日)。各屬地中隊根據轄區實際,依托“城警聯勤”工作機制,積極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或聯合檢查,要求每周不少于1次。局層面由直屬中隊牽頭組織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集中整治行動。以規范施工工地出土和建筑垃圾運輸為重點,同時兼顧工地圍擋不全、工地揚塵、占道堆放、毀綠占綠、損壞市政設施等種種亂象。主要查處以下違法行為:
1.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2.隨意傾倒、拋撒、堆放建筑垃圾;3.不按規定線路、時間清運建筑垃圾;4.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不符合密閉化運輸有關要求;5.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作業時未使用全球定位系統;6.施工單位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處置;7.擅自設置建筑垃圾消納場地;8.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未設置硬質密閉圍擋,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塵土飛揚;9.其他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工地周邊及建筑垃圾處置過程中產生的違法行為。
各屬地中隊應靈活采取蹲點守候、流動設卡、視頻監控、路面巡查、重點監管等方式進行整治,始終保持嚴查嚴管高壓態勢,檢查必須填寫工地執法檢查表單,嚴格按照執法表單上的事項開展執法檢查,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進行查處。
(二)長效鞏固及回頭看階段(9月1日-長期)。總結鞏固專項整治階段的措施和成效,提煉和推廣典型經營做法,逐步建立“市局牽頭、屬地管理、專項執法、常態管控”的建筑垃圾、建筑材料路上運輸長效管理機制,并對前階段查處點位及信訪舉報對象逐一進行回頭看,確保所有問題均整改到位,對屢教不改者及時立案查處。同時繼續做好常態化執法檢查,根據2022年7月1日起即將施行的《寧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檢查過程中發現車輛未保持密閉,沿途滴漏、遺撒的,建設工程垃圾未按照核定的時間、路線清運等違法行為的,及時移交相關執法部門進行處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規范建筑垃圾運輸和處置工作是我市提升城市環境、推動創建文明城市常態化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各單位應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動員部署,合理安排勤務、狠抓工作落實,確保整治工作有聲勢、有力度、有效果。
(二)突出重點、強化措施。按照屬地為主、重心下移的原則,堅持管理與執法并舉、源頭和末端并重,強化對施工企業和運輸單位的常態化監管,深化建筑渣土違規處置常態化執法,各中隊要根據《關于印發《慈溪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建筑工地全過程執法檢查工作機制》的通知》(慈綜執〔2020〕26號)要求,排查轄區在建建筑工地、消納場所和易傾倒點,對上述場地和運輸建筑垃圾行為開展執法檢查,發現違法行為的一律從重從快查處,并將檢查情況及時錄入局數字化管理平臺,做到工作留痕。科技裝備科要做好管理系統維護及日常數據歸集工作,直屬中隊要定期對各中隊執法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及臺賬建設情況進行督查,對轄區內相關違法行為較多而屬地中隊處罰不力的,落實問題督辦交辦制度。渣土辦要做好建筑垃圾處置方案審查工作,通過對方案的書面材料審查、現場踏勘和組織會審等環節對建筑垃圾處置方案嚴格把關,嚴格落實批后監管責任,用好用足審批制度。
(三)強化督查、依法行政。各單位要按照這次整治方案的統一部署,嚴明整治紀律,服從統一指揮和調度,要把專項整治工作與日常監管和長效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務必把建筑垃圾專項整治工作做細、做實;在專項整治期間,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對查處過程全程攝像,做好證據收集工作,確保證據確鑿、程序合法。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單位要做好專項整治宣傳工作,通過拍照、攝像等手段對整治行動進行留痕,積極向局辦公室報送專項整治相關信息。相關整治數據《2022年建筑垃圾整治行動月報表》(附件)請于每月20日下班前報直屬中隊。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成效將列入精細化管理考核。
附件:建筑垃圾專項整治報表
慈溪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