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MB1576343P/2022-160112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文件解讀
優撫安置
2022-06-27
2022-06-27
面向社會
一、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做好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發放工作,確保優待金標準與當地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同步提高。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關于轉發慈溪市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發放管理辦法的通知》(慈政辦發〔2007〕169號)等文件精神,為保障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結合我市實際,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關于明確2022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的通知》。
二、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軍人撫恤優待條例》、《浙江省軍人撫恤優待辦法》、《轉發市民政局等部門關于寧波市市區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發放管理辦法的通知》(甬政辦發〔2014〕220號)和《關于轉發慈溪市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發放管理辦法的通知》(慈政辦發〔2007〕169號)以及擁軍優屬有關政策規定,依據統計部門公布的數據,并結合我市實際,明確2022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
三、主要內容
根據《慈溪市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發放管理辦法》文件精神和我市實際,以2021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45967元、農村居民人均生活費支出29537元統計指標為基礎,結合城鄉人口比例為72.54:27.46,測算確定我市2022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為41455元,以此確定2022年去邊遠艱苦地區增優標準(凡新兵征集時赴青海、新疆、內蒙古、甘肅、寧夏五省區服務的義務兵,其家庭優待金增發50%;對在西藏地區服役的義務兵,其家庭優待金按當年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的3倍發給),精簡回鄉復員軍人人均優待標準(按義務兵家庭年優待金標準的30%發給)。
(一)新兵征集時赴新疆、寧夏、青海、甘肅、內蒙古五省(區)邊遠艱苦地區服役的義務兵,按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增發50%,即年增發家庭優待金20728元。
(二)赴西藏服役的義務兵,按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200%增發,即年增發家庭優待金82910元。上述對象中,若該家庭是多名義務兵的,均給予多名優待。
四、適用范圍
服現役義務兵(當年入伍的義務兵,當年不發優待金)、精簡回鄉復員軍人。
五、新舊政策對比
2022年義務兵家庭年優待金標準為41455元,較去年提高5927元。
六、重要名詞解釋
精簡回鄉復員軍人:已享受原工作單位精簡補助或40%精簡救濟的對象,同時又符合定補條件的復員軍人。
立功人員:在部隊服役期間榮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或獲得大軍區以上榮譽稱號的義務兵。
七、實施時間
本標準從發文之日起實施。
八、解讀單位及解讀人
解讀單位:慈溪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解讀人:孫柯軍 ? ?0574-63016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