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95537395H/2022-160568
市市場監管局
文件解讀
政務公開
2022-07-01
2022-06-23
面向社會
慈市監管〔2022〕47號
一、制定背景
為深入推進慈溪市食品安全領域數字化轉型,落實《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食品安全共治智治的政策意見的通知》(慈政辦發〔2022〕30號)文件精神,充分調動我市各類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和其他相關主體參與的積極性,結合本地實際,特制定本政策。
二、制定依據
根據《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食品安全共治智治的政策意見的通知》(慈政辦發〔2022〕30號)制定。
三、主要內容
本獎勵實施細則主要內容包括四個方面。
一是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陽光工廠”和“樣樣賦碼”獎勵。獎勵對象為建成“陽光工廠”的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已建成“陽光工廠”且完成“浙食鏈”樣樣賦碼的食品生產企業。對建成“陽光工廠”的,每家給予不超過2500元的一次性獎勵,該項獎勵不超過50萬元;對完成“浙食鏈”樣樣賦碼的,按照每只碼給予不超過600元的獎勵,該項獎勵不超過60萬元。
二是食品經營環節“浙食鏈”追溯應用獎勵。獎勵對象為已經激活應用“浙食鏈”追溯系統的大型商超、集中配送單位、其他食品經營單位以及推動“浙食鏈”追溯應用的8家重點農貿市場、1家農批市場。對大型商超、集中配送單位,每家給予不超過2000元/年的獎勵;對其他食品經營單位,每家給予不超過500元/年的獎勵;對重點農貿市場,每家給予1萬元/年的獎勵;對農批市場,每家給予2萬元/年的獎勵。以上獎勵總計不超過70萬元。
三是網絡餐飲“一件事”集成改革獎勵。獎勵對象為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主體信息在“浙江外賣在線”數字化平臺內,“陽光廚房”、外賣封簽和“浙江外賣在線”商戶端規范建設使用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對符合獎勵補助的對象,每家給予不超過500元/年的獎勵,該項獎勵不超過120萬元。
四是獎勵申報、審核及兌現。由市市場監管局發布申報通知,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向屬地市場監管所(分局)提交申報材料。審核驗收包括項目實質性審核、公示程序、核撥兌現,獎勵資金將通過寧波市“甬易辦”政策平臺進行兌付。
獎勵總額為300萬元,超過獎勵總額度的,在該既定額度內按比例下調兌現標準。本政策同一獎勵(補貼、獎勵)對象的同一項目或參照同一獎勵(補貼、獎勵)考核依據的項目,市級優惠政策不重復享受。
四、實施期效
獎勵政策的實施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五、解讀單位、解讀人及聯系電話
解讀單位: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解讀人:張志江
聯系電話:0574-6380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