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慈溪市低收入農戶精準扶持增收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 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低收入農戶高水平全面小康的若干意見》(甬黨辦〔2019〕24號)和《慈溪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低收入農戶高水平全面小康的若干意見》(慈黨辦〔2019〕117號)精神,根據《寧波市低收入農戶精準扶持增收實施辦法》(甬農發〔2019〕187號)有關規定,市幫扶開發辦和市財政局聯合制定印發《慈溪市低收入農戶精準扶持增收實施細則》,請各地結合本地實際遵照執行,扎實推進低收入農戶精準幫扶,促進低收入農戶持續增收。
慈溪市幫扶開發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慈溪市財政局
2021年7月28日
慈溪市低收入農戶精準扶持增收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寧波市低收入農戶精準扶持增收實施辦法》(甬農發〔2019〕187號)文件,為扎實推進精準幫扶,助推低收入農戶持續增收,現就我市低收入農戶精準扶持增收,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低收入農戶精準扶持增收要順應鄉村產業振興的發展趨勢,積極融入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主動對接以農業產業龍頭企業帶動、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跟進、小農參與的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緊密銜接契約型、分紅型、股權型等利益聯結機制,激發低收入農戶內生動能,有效促進低收入農戶持續增收。
第三條 ?低收入農戶精準扶持增收要堅持目標導向、分類施策,做到對象精準、項目精準、措施精準、成效精準。鼓勵各地探索低收入農戶精準扶持增收的創新舉措,積極開展創新試點,積累經驗后在市級層面推廣。
第二章 ?扶持對象和扶持重點
第四條 ?精準扶持增收的對象為全市18個鎮(街道)范圍內經民政部門調查認定的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主要包括農村的低保戶和其他經濟困難戶(低保邊緣戶和特困戶)。
第五條 ?精準扶持重點以產業幫扶為主,主要扶持低收入農戶自主創業增收、經營主體帶動增收、低收入農戶勞務就業增收和黨員干部結對幫帶項目開發增收等精準幫扶模式。
第三章 ?扶持范圍
第六條 ?扶持的范圍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一)低收入農戶自主創業扶持。
(二)經營主體帶動增收扶持。
(三)低收入農戶勞務就業增收扶持。
(四)黨員干部結對幫帶項目開發扶持。
(五)積極探索其他精準扶持增收新模式扶持。
第四章 ?扶持標準
第七條 ?根據不同類型扶持標準如下:
(一)低收入農戶自主創業扶持
1.鼓勵低收入農戶因戶制宜,發展實施風險小、操作性強、效益好的短、平、快產業增收項目。重點扶持有市場前景、有特色優勢、有增收實效的實用型特色種植業,對低收入農戶所需的種子、種苗、農資化肥、生產加工設備等支出進行補助。產業發展項目根據建設規模、成效實行以獎代補,新建(新增)產業項目每戶最高補助額不超過5000元(可多種產業合計),撫育類產業項目每戶最高補助不超過3000元(可多種產業合計),本年度內購置的生產加工設備按購買價(正式票據)80%給予補助,每戶最高補助不超過3000元,已享受政府補貼的不得重復補貼。具體補貼標準見附件1。
2.鼓勵低收入農戶開設家庭農場、農家樂、來料加工點、小作坊、手工業店(攤)、農家特色小吃店(攤)等經營類產業,對自主創業的低收入農戶給予一次性2000元的開辦獎補(需提供營業執照、銷售明細清單等相關印證資料)。1、2類項目可以兼得,但每戶享受獎補合計不得超過5000元。
3.低收入農戶大學生子女創業扶持。畢業5年內的低收入農戶子女高校畢業生在享受其他普惠性創業政策之外,憑工商執照一次性享受10000元的創業啟動資金補助(需提供營業執照和相關印證材料)。
4.低收入農戶自主創業小額貸款貼息扶持。對自主創業缺乏啟動資金的低收入農戶,可享受小額貸款貼息,財政按年度貸款總額的3%年利率給予貼息,計算公式為:貸款本金*3%/360*實際天數,單個低收入農戶每年享受財政貼息貸款總額不得超過10萬元。
(二)經營主體帶動增收扶持
1.經營主體吸納低收入農戶就業或帶動生產發展扶持。對吸納低收入農戶就業年實際用工時間在6個月及以上,且工資額不低于當年本地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或帶動低收入農戶發展生產,為其提供良種和技術指導服務,優先購買其農產品的經營主體,分別給予就業勞務費支出獎補和收購農產品獎補。經營主體吸納低收入農戶就業年勞務費支出總額超過五萬元的,可享受勞務費支出總額的5%以下獎補。經營主體收購低收入農戶農產品總額超過五萬元的,可享受農產品收購總額的5%以下獎補。每年合計獎補最高不超過5萬元。
2.經營主體小額貸款貼息扶持。根據實際吸納低收入農戶就業和帶動增收等情況,經營主體享受小額貸款貼息扶持,財政按年度貸款總額的3%年利率給予貼息,計算公式為:貸款本金*3%/360*實際天數。經營主體每吸納1名低收入農戶就業給予10萬元貸款貼息;每收購5萬元低收入農戶農產品給予5萬元貸款貼息;經營主體享受貼息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200萬元。享受補助的農業龍頭企業、示范性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規模以上主體生產的農產品須建立農產品可追溯標識。
(三)低收入農戶勞務就業增收扶持
1.經營主體就業扶持。對在經營主體就業,從事勞務年累計在60天及以上的低收入農戶,按勞務收入的15%給予就業獎補,每戶獎補不超過2000元。
2.公益性崗位扶持。在同等條件下,各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優先安排有勞動意愿的低收入農戶參與村莊保潔、綠化養護、護林巡查、扶殘助殘、養老護理等崗位,增加其勞務收入。對從事勞務年累計在60天及以上的,按勞務收入的15%給予就業獎補,每戶獎補不超過2000元。低收入農戶勞務就業增收補助按照就高原則,不重復補助。
(四)黨員干部結對幫帶項目增收扶持。各地要積極謀劃實施黨員干部結對幫帶項目,以整村連片幫帶項目為主、單戶或多戶聯合幫帶項目為輔。成立由聯村干部、村干部、駐村第一書記、農村工作指導員、農技特派員、農村黨員干部和經營主體等組成的幫帶項目組,對有市場前景、有特色優勢、有增收實效的實用型項目進行全程幫扶指導,提供資金、技術、信息、購銷等方面的服務,負責做好項目申報、實施和收益分配,開展績效評價,規范臺賬資料。整村連片和多戶聯合(5戶以上)幫帶項目一幫三年,給予第一年5000元每戶、第二年3000元每戶、第三年2000元每戶標準獎補。
(五)鼓勵鎮(街道)或村整合財政幫扶資金、相關涉農資金和社會幫扶資金等投入設施農業、養殖、水電、鄉村旅游、光伏電站等項目,形成的資產收益分紅權折股量化到低收入農戶和村集體,并優先保障喪失勞動能力的低收入農戶獲得不少于5%的穩定收益。
第五章 ?扶持資金申報
第八條 ?根據不同申請主體分以下情況申報:
(一)低收入農戶自主創業、從事勞務就業,或低收入農戶大學生子女畢業5年內創業的,可向當地鎮(街道)申報相關補助,由鎮(街道)審核認定后報市農業農村局備案。對有申報困難的低收入農戶,村干部、聯村干部要及時幫助申報。
(二)經營主體帶動低收入農戶增收的,可向當地鎮(街道)申報相關獎補,由鎮(街道)審核認定后報市農業農村局備案。
(三)黨員干部結對幫帶開發增收項目,由行政村為單位進行申報,填寫《慈溪市黨員干部結對幫帶項目申報書》,經所在鎮(街道)審核后報市農業農村局審批。
第六章 ?扶持資金兌現
第九條 ?各鎮(街道)接到低收入農戶、經營主體的項目驗收申請后,要及時組織人員(或委托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項目現場核實、驗收,并將驗收結果情況報市農業農村局備案。市農業農村局將對項目驗收情況進行抽查。
第十條 ?市級財政扶持資金按照各鎮(街道)低收入農戶數量和各地精準扶持增收需求情況等因素進行資金分配,原則上以各地低收入農戶數量、相關信息采集情況等為依據。如出現補助資金不足的情況,原則上由各鎮(街道)自行解決。同時,各鎮(街道)應有效統籌本級扶持資金,切實推進低收入農戶精準扶持增收工作,低收入農戶扶持資金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扶持資金實行銀行轉賬方式發放到戶(經營主體)。項目資金撥付前,由鎮(街道)對項目實施及資金補助情況在鎮(街道)和所在村進行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由鎮(街道)將低收入農戶精準扶持資金補助情況以文件形式報市農業農村局備案,再由鎮(街道)將補助資金撥付到項目實施農戶、經營主體等相關單位或個人。各鎮(街道)必須于當年12月15日前將精準扶持幫扶到戶(經營主體)資金撥付到位。
第七章 ?組織管理
第十一條 ?市級部門主要抓好工作部署、推進落實、指導服務和督促評估等工作;各鎮(街道)要建立低收入農戶精準扶持增收領導小組,明確分管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抓好項目建設、任務落實等具體實施工作。各地要加強政策宣傳引導,讓低收入農戶全面了解政策、結合應用政策、廣泛享受政策成果,并及時總結提煉成效經驗,發揮典型示范引領作用。
第十二條 ? 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應當對項目實施和資金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相關單位和個人虛報、冒領、騙取、套取、截留、挪用扶持資金等行為,追回有關財政資金,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市農業農村局會同市財政局對扶持項目開展績效管理。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扶持資金預算分配安排、年度預算調整的重要依據。
第八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細則自發文之日起實施,有效時限至2022年。
第十五條 ?本細則由市幫扶開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1.慈溪市低收入農戶自主創業項目補助標準參考明細
2.鎮(街道)低收入農戶自主創業項目申報表
3.鎮(街道)低收入農戶自主創業項目驗收表
4.低收入農戶自主創業項目驗收公示表(村級)
5.低收入農戶自主創業項目驗收公示表(鎮級)
6.低收入農戶自主創業項目扶持資金明細匯總表
7.撥付低收入農戶精準扶持資金文件(樣式)
8.慈溪市低收入農戶大學生子女自主創業扶持資金申報表
9.低收入農戶大學生子女自主創業扶持資金明細匯總表
10.慈溪市低收入農戶自主創業小額貸款貼息申報表
11.低收入農戶自主創業小額貸款貼息明細匯總表
12.慈溪市經營主體帶動低收入農戶增收扶持資金申報表
13.鎮(街道)經營主體帶動增收項目驗收表
14.經營主體帶動低收入農戶增收扶持資金明細匯總表
15.慈溪市經營主體帶動低收入農戶增收小額貸款貼息
申報表
16. 經營主體帶動低收入農戶增收小額貸款貼息明細
匯總表
17.慈溪市低收入農戶就業增收扶持資金申報表
18.低收入農戶勞務就業增收扶持資金明細匯總表
19.慈溪市黨員干部結對幫帶項目申報書
20.慈溪市黨員干部結對幫帶項目驗收表
21.慈溪市黨員干部結對幫帶項目統計表
22.慈溪市低收入農戶精準扶持增收情況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