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3985L/2022-164205
市商務局
文件解讀
政務公開
2022-08-29
2022-08-25
面向社會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引導商貿企業(含電子商務企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制定依據
根據《2022年慈溪市推進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意見的通知》(慈政辦發〔2022〕38號)精神,精神制定。
三、主要內容
支持商貿服務業規模化發展、優化提升消費環境、引導家政業規范提升發展、落實完善民生保障體系建設、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做大做優、支持電商集聚區專業化發展、支持市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建設等。鼓勵商貿企業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
(一)獎勵(補助)范圍。慈溪市本級范圍內符合申報條件的商貿業單位,其中達到限上貿易業條件的單位必須按要求納入限額以上貿易業業統計;電子商務政策申報對象為市本級達到申報條件的電商企業或有獨立電商業務的工、商業企業。
(二)實施期限。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獎勵(補助)內容。1.鼓勵商貿市場主體進限;2.鼓勵商貿企業做大做強;3.支持制造業分離發展貿易業;4.支持線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5.鼓勵商圈服務提升;6.推進社區商圈建設;7.支持特色商業街區改造提升;8.支持開展品牌創建活動;9.鼓勵家政企業規范化發展;10.鼓勵家政企業辦理員工保險;11.提升家政從業人員業務素質;12.支持家政省級品牌創建;13.菜籃子商品應急保障體系建設;14.當年度新注冊旗艦店補助等。
(四)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包括:
1、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慈溪市商貿業扶持政策資金申請表》;
3、申報政策所需專項資料。
(五)辦理流程。2022年12月底,由市商務局發布申報通知→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向相關鎮(街道)、慈溪濱海經濟開發區經發局、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現代農業開發區管理中心、市環杭州灣創新中心提交申報材料(一式一份)→經所在地確認蓋章后,上報至市商務局→市商務局會同相關部門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核并進行實地核查,經公示后,對符合條件的由市商務局提請市財政局聯文下達補助資金。
四、適用范圍
適用于慈溪市,不包括杭州灣地區。
五、新舊政策差異
與上年相比,今年的政策作了如下調整變化:
1、扶持力度加大。如對首次進限的貿易類企業或個體戶
給予補助,月度進限的每家補助由去年的2萬元增加到4萬元。
2、新增部分政策。新增了智慧商圈創建補助,支持寧
波市級智慧商圈創建,完成項目創建并通過考核驗收的,給予運營管理單位一次性20萬元獎勵。新增了特色商業街區改造提升補助。對于上一年度新認定或通過復評的寧波市級及以上的特色商業街區,給予運營管理單位20萬元獎勵;支持寧波市級及以上特色商業街區改造提升,按改造提升工程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補助,每條街區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新增“餐飲名店”建設補助,對當年度獲評白金五鉆、五鉆級、四鉆級和三鉆級餐飲企業的,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和3萬元的獎勵;獲評五葉、四葉、三葉國家級綠色餐飲企業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的獎勵。新增家政省級品牌創建補助,對上一年度入圍浙江家政行業“三強”培育企業的,給予每家3萬元獎勵。新增線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補助,支持行業協會通過第三方購買服務或自建方式建設行業公共服務平臺,對投入費用(服務費或硬件投入)的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六、解讀人
2022年慈溪市商貿業扶持政策實施細則:鄭鴛嫦,63968968;其中電子商務部分:黃文亮,63968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