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69759/2022-164467
農業農村局
文件解讀
農業、畜牧業、漁業
2022-08-31
2022-08-31
面向社會
《慈溪市基層漁船管理組織規范化建設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促進基層漁船管理組織相關責任有效落實,全面提升我市基層漁船安全生產管理能力。
二、制定依據
該文件依據《浙江省加強涉海涉漁領域安全生產系統治理促進海洋漁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2-2024年)》(浙政辦發〔2022〕17號)、《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基層漁船管理組織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意見》(浙農漁發〔2021〕20號)和《寧波市漁業發展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甬農發〔2022〕7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慈溪市實際制定。
三、主要內容
方案內容共分五個部分,分別就工作目標、基本原則、管理體系、考核機制、經費保障以及工作要求進行了明確。通過基層漁船管理組織體系規范化建設,切實提高漁船安全管理的基礎能力和水平,實現管理組織規模化、管理隊伍專職化、管理制度規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服務一體化、經費保障制度化。
資金補助從證書注銷、漁船拆解、漁業船員再就業三方面進行補助,其中,證書注銷按漁業捕撈許可證核定的漁船功率指標7500元/千瓦進行補助,漁船拆解根據漁船船體材質、船體長度等參照2014年度三無漁船取締政策按船長作價進行補助,漁船所有人按照擁有漁業船員證書的慈溪市戶籍人員5000元/人進行補助。
四、文件實施日期和解讀單位
該文件的實施日期是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有效期三年。由慈溪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五、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人:盧澤
聯系方式:0574-6397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