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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紅十字會2021年單位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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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慈溪市紅十字會單位概況 主要職能 1.開展救援、救災的相關工作,建立紅十字應急救援體系。在戰爭、武裝沖突和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中,對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緊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2.開展應急救護培訓,普及應急救護、防災避險和衛生健康知識,組織志愿者參與現場救護。 3.參與、推動無償獻血、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參與開展造血干細胞捐獻的相關工作,組織開展紅十字志愿服務、紅十字青少年工作等。 二、2021年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本單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2021年收支總預算115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其他支出。 (二)2021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5萬元、其他支出10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項目支出115萬元。 (四)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本單位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115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05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0萬元(如無請寫0,不得刪除本句話),上年結轉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如無請寫0,不得刪除本句話),上年結轉0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5萬元、其他支出10萬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本單位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05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37.46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共場所體外自動除顫儀(AED)項目40萬元。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5萬元,占100% 。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紅十字事業(款)其他紅十字事業支出(項)105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37.46萬元,增長55.46%,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共場所體外自動除顫儀(AED)項目40萬元。 本單位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0萬元。 慈溪市紅十字會與慈溪市衛生健康局合署辦公,基本支出安排在市衛健局。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本單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10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無變化。 2.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其他支出(類)10萬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紅十字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10萬元,主要用于紅十字生命關愛項目。 本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 慈溪市紅十字會與慈溪市衛生健康局合署辦公,“三公”經費預算安排在市衛健局。?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本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0萬元。慈溪市紅十字會與慈溪市衛生健康局合署辦公,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安排在市衛健局。 2.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8.7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8.75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21年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設備。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本單位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0個。 三、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專戶資金:財政部門在銀行開設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稅收入以及其他需要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6.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8.用累計盈余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9.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紅十字事業(款)其他紅十字事業支出(項),指除行政運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機關服務以外其他用于紅十字事業方面的支出。 8.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紅十字事業的彩票公益金的支出,指反映用于紅十字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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