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998R/2022-171456
市水利局
本單位文件
有效
水利
2023-01-05
2022-12-30
面向社會
慈水利〔2022〕90號
各取水戶:
為貫徹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促進水資源高效利用,規范取水戶的取用水行為,按照《浙江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取水戶年度取水計劃管理規定〉的通知》(浙水辦保〔2016〕31號)的文件要求,在前期取水計劃建議征求工作基礎上,現下達2023年度全市用水計劃。
一、2023年度取水計劃核定
確定2023年全市用水計劃17504.2萬方,其中城鎮公共供水企業7642萬方,農業灌溉用水9366.5萬方,自備取水用戶495.7萬方,各單位具體的計劃用水指標詳見附件1。
二、計劃用水管理
1.各取水戶2023年度的實際取水量,以水資源管理臺賬核定的數值為準。
2.取水戶應在批準的取水計劃范圍內取水。除水力發電、公共供水等行業外,取水戶超過經批準的取水計劃量取水的部分,其水資源費按照超計劃累進加價征收。
三、年度取水計劃的調整
取水戶調整年度取水計劃量的,應當于2023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取水計劃調整申請(附件2),由我局核定后批準。
附件:1.慈溪市2023年度計劃用水指標
? ? ? ? ? 2.2023年度取水計劃申請調整表
慈溪市水利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