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26G/2023-183305
市衛生健康局
本單位文件
有效
衛生
2023-11-07
2023-10-25
面向社會
慈衛發〔2023〕96號
各醫療健康集團、市級醫療衛生單位,局機關各科室:
為貫徹落實寧波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寧波市衛生健康領域法治重點城市建設工作實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甬衛發〔2023〕93號)文件,全力做好衛生健康領域法治重點城市建設工作,為我市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現將《慈溪市衛生健康領域法治重點城市建設工作實施方案(2023-2027年)》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慈溪市衛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5日
慈溪市衛生健康領域法治重點城市建設工作實施方案(2023—2027年)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法治建設的重要精神,全面落實寧波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打造具有寧波辨識度的衛生健康領域法治建設要求,提升慈溪市衛生健康領域法治建設能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篤學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先行市和法治中國先行市建設;堅持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深入推進現代化法治政府建設,依法保障公民衛生健康方面合法權利;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為我市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確保法治政府建設的正確政治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堅持問題導向,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持改革創新,增強建設的時代性、引領性;堅持統籌推進,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的整體推動、協同發展。
(三)主要目標
到2027年,我市衛生健康領域法治建設不斷深化,衛生健康行政行為全面納入法治軌道,法治觀念深入人心、法治化營商環境更加優化、合法性審核更加規范、醫療衛生機構法治建設更加健全、標準化工作更加完善,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斷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一)深學篤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培育法治信仰
1.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切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到衛生健康系統各單位法治建設全過程、各方面,將法治建設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按管理權限納入各單位黨組織專題議事范圍,各單位黨組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按規定頻次開展集中學法。壓實法治工作主體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
2.推動法治宣傳入腦入心。認真組織實施《慈溪市衛生健康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推動“八五”普法工作落地見效。嚴格執行普法責任制,落實年度普法責任清單和重點普法項目,構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加強法治宣傳教育陣地建設,提高“健康慈溪發布”“慈溪衛生監督”等微信公眾號的普法宣傳力度。探索開展學法積分試點,將學法情況量化成具體分值,應用于初次輕微違法不予處罰、不良執業記分等場景。加強學法用法考核,把法律知識、反詐防詐知識納入醫療衛生機構新入職人員培訓以及重點工作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營造公眾、機構、工作人員全覆蓋的學法環境。
(二)助力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保護市場主體
3.全域深化政務服務改革。推進政務服務數字化2.0平臺應用,加快打造最優衛生健康政務環境。全市衛生健康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率保持在90%以上,“承諾壓縮率”“即辦率”持續提升。開展“減證便民”行動,采用取消審批、告知承諾、優化服務等方式分類推進“證照分離”。依托寧波市核查共享平臺,推動“無證件(證明)辦事之城”改革。在依法保護國家安全、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的同時,擴大審批材料直接共享。持續提升“出生一件事”的出生證、接種證等5個證照的單(聯)辦率,深化預防接種“一件事”集成改革,實現全過程預防接種服務。
4.切實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按照《慈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市場體系建設中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意見》(慈政發〔2018〕25號)要求,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全面開展審查,破除影響市場公平的隱性壁壘。對招投標和采購領域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問題,開展存量清理,排除潛在風險。對新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進行全面審查清理,并對外發布《關于規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公平競爭審查目錄的公示》,保障衛生健康領域市場主體權益。
5.全面提升醫療質量。嚴格依法執業,遵守《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等法律法規,醫療機構按照核準的診療科目、醫務人員注冊的執業范圍等從事診療活動。強化依法執業意識,落實醫療機構依法執業自我管理的主體責任,強化醫師務人員準入和執業管理。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落實《慈溪市衛生健康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質量控制工作的意見》,健全醫療質量管理體系,完善醫療質量安全十八項核心制度,將加強醫療技術管理、規范診療行為等的要求落到實處。
6.全程實施新型綜合監管。推行以“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為基礎、重點監管為補充、信用監管和智慧監管為支撐的新型監管機制。實施企業“觀察期”制度,依托智慧衛生監管場景,發布醫療機構、住宿場所、游泳場所的衛生隱患預警,通過電話提示、實地指導和后期回訪等方式做好監督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包容審慎柔性執法,在我市衛生健康監管領域推行初次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制度,讓衛生健康行政執法既保持“力度”又體現“溫度”。
(三)嚴格落實法制審核制度,堅持規范決策
7.健全法制審核工作機制。落實《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審查工作規定》、《寧波市衛生健康委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和《慈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行政合法性審查工作的實施意見》,按照“三不原則”對擬作出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重大行政執法決定、行政協議和其他行政涉法事務開展前置審查,做好機構內行政合法性審查工作。完善行政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工作機制,定期組織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8.推進行政決策法治化。進一步明晰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推行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編制年度目錄。認真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公開制度,除依法不予公開事項外按規定向社會公布。嚴格落實公眾參與、集體討論、合法性審查、專家論證等各項法定程序,健全“開門決策”機制,持續提升行政決策公信力和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四)推進醫療衛生機構法治建設,規范運行機制
9.開展星級法治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創建。在全市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推進法治建設,開展星級法治單位創建,切實發揮法治對醫療衛生事業高質量發展的規范、推動和保障作用,增強醫療機構法治意識。發揮年度考核指揮棒作用,將法治事業單位建設結果納入考核,引導各事業單位落實法治建設主體責任。在全市建成一批法治工作科室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完善、決策管理執業規范、法治人才隊伍齊備、內外環境和諧發展的醫療衛生法治建設先進單位,形成標志性成果。
10.推進糾紛多元化解。加強衛生健康、公安、司法、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多部門合作。迭代升級醫療糾紛“寧波解法”,做實調解前置、訴調對接工作,防范醫療糾紛升級,在衛生健康領域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在保險協商理賠、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訴訟基礎上,探索試點醫療糾紛“共享法庭”,強化理賠處理服務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等第三方調解的法律效力,有效節約醫療糾紛處置資源。
(五)推動衛生健康標準化工作,提高工作質量
11.建立高質量發展的標準體系。積極參與國家衛生健康標準化工作,加強衛生健康標準宣貫和實施,形成全行業學習標準、遵守標準、運用標準、貫徹標準的良好氛圍。加強縣級醫院設施設備標準化建設,以標準化提升縣級醫院管理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水平。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以標準化提高基層醫療機構防治結合和健康管理能力。加強院前醫療急救站點標準化建設,以標準化提升院前醫療急救服務能力。建立衛生健康領域標準培育庫,根據“精準立項、規范實施、確保質量”的要求,有序制定衛生健康地方標準。
三、實施步驟
在寧波衛生健康委和市司法局全程指導下,分階段有序實施。
(一)啟動階段(2023年6月—10月)
結合實際,制定方案報寧波衛生健康委政策法規處。
(二)推進階段(2023年11月—2026年12月)
按照方案要求壓實工作責任,加強工作督導、績效評價和經驗提煉,每年12月對各醫療衛生單位法治工作進行評估,次年1月完成評估報告。將創建五星級的法治單位作為重點聯系單位,進行典型選樹。
(三)提升階段(2027年1月—2027年12月)
開展全面評估和總結,報告寧波衛生健康委。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將法治重點城市建設作為推動衛生健康領域法治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有力舉措。各醫療衛生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務實推進。各單位要建立常態化推進機制,落實專人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二)加強宣傳引導。總結法治重點城市建設的經驗、創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充分展示本單位本系統衛生健康領域法治建設成果。加大宣傳力度,綜合運用“互聯網+”新媒體、微信公眾號、宣傳專欄等載體做好法治工作宣傳,營造人人參與法治建設的良好氛圍。
(三)落實經費保障。落實法治建設經費保障,在創建星級單位過程中,不斷對照挖掘提升,提升法治服務能力。
抄送:寧波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市府辦
慈溪市衛生健康局辦公室? ? 2023年10月2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