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41969155XE/2023-184786
市民政局
文件解讀
其他
2023-12-13
2023-12-13
面向社會
一、文件出臺背景
為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我局對2023年4月30日前自行制定印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
二、文件制定依據
《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75號)第二十九條規定:制定機關應當每隔兩年對本機關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組織全面清理;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及時修改或者廢止。制定機關全面清理行政規范性文件后,應當及時公布繼續有效、擬修改、廢止和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三、文件的主要內容
共清理規范性文件32件,其中繼續有效22件、廢止10件。廢止的文件主要涉及居家養老服務、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等方面內容,該類文件涉及享受待遇標準調整,現已制定新的待遇享受標準文件。
四、解讀單位
慈溪市民政局
五、解讀人
解讀人:胡億文、葉狄維 ?聯系電話:63112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