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3985L/2023-185241
市商務局
文件解讀
國內貿易(含供銷)
2023-12-25
2023-12-13
面向社會
慈商務〔2023〕63號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引導商貿企業提質增效發展,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制定依據
根據《2023年慈溪市推進產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意見的通知》(慈政辦發〔2023〕84號)精神制定。
三、主要內容
支持商貿服務業規模化發展、優化提升消費環境、落實完善民生保障體系建設、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做大做優。
(一)獎勵(補助)對象
慈溪市本級范圍內符合申報條件的商貿業單位,其中達到限上貿易業條件的單位必須按要求納入限額以上貿易業業統計;電子商務政策申報對象為市本級達到申報條件的電商企業或有獨立電商業務的工、商業企業。
(二)獎勵(補助)內容
1、支持商貿服務業規模化發展
對于首次進限的批發零售餐飲企業(個體戶)進行獎勵,補助額度為月度新增5萬/家、年度新增2萬/家。對于銷售額和零售額分別達到10億、3億、1億的商貿企業分檔進行補助,分別補助為15萬、10萬、10萬。對于制造業分離發展的貿易企業,進行新增進限補助10萬元及銷售額增量補助。
2、優化提升消費環境
對通過考核驗收的夜間經濟地標商圈建設項目、智慧商圈項目、“一刻鐘便民生活圈”項目分別給予一次性25萬、20萬元、25萬元補助。對獲評的“精特亮”特色街區給予一次性20萬補助,對“精特亮”特色街區改造提升項目,給予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補助。對當年度獲評的中華老字號、浙江老字號、寧波老字號單位分檔給予補助。對當年度獲評的鉆級餐飲企業、綠色餐飲企業、綠色商場分檔給予補助。
3、落實完善民生保障體系建設
對菜籃子應急儲備單位、應急供應點和菜籃子生產基地根據《慈溪市菜籃子商品應急保障體系建設管理辦法》進行補助。
4、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做大做優
對銷售額(營業收入)分別達到一定規模且增長性良好的電子商務企業、電子商務服務企業,按銷售額(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對經認定的電子商務集聚區、電子商務產業基地分別分檔給予補助。對考核驗收合格的電子商務服務中心運營單位給予30萬元補助。對考核驗收合格的慈溪產業帶直播基地(慈溪優品館)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補助。對新注冊的天貓旗艦店、專營店(專賣店)補助1萬,京東旗艦店、專營店(專賣店)補助0.5萬。
(三)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包括:
1、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慈溪市商貿業扶持政策資金申請表》;
3、申報政策所需專項資料。
四、適用范圍
適用于慈溪市,不包括杭州灣地區。
五、新舊政策差異
與上年相比,今年的政策作了如下調整變化:
1、扶持力度加大。如對首次進限的貿易類企業或個體戶給予補助,月度進限的每家補助由去年的4萬元增加到5萬元。
2、取消部分政策。取消了引導家政規范發展補助。
六、實施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七、解讀人
2023年慈溪市商貿業扶持政策實施細則
鄭鴛嫦(支持商貿服務業規模化發展),63968954;
莊耀(優化提升消費環境1、2、3;落實完善民生保障體系建設),63968956;王哲輝(優化提升消費環境4-1.2),63968972;
陳攀(優化提升消費環境4-3),63968916;
楊俊(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做大做優),63968925;
朱倍瑩(市財政局),63837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