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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0282688011591A/2023-172612
市政府辦公室
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
財政
2023-02-28
2023-02-28
面向社會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第二部分 2023年慈溪市新城河建設辦公室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3年慈溪市新城河建設辦公室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二、2023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三、2023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四、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六、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九、2023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機關運行經費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加快中心城區改造更新的各項決定和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確定區塊界址,在區塊內組織實施。
2、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和相關街道(鎮)制訂房屋動遷方案,落實動遷政策,實施動遷工作。
3、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做好規劃設計,編制改造建設年度計劃。
4、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區塊改造建設資金平衡方案。
5、協助負責土地征收(征用)、出讓等相關工作。
6、負責區塊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7、制定招商政策,開展招商活動。
8、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慈溪市新城河建設辦公室只有一個預算單位:慈溪市新城河建設辦公室本級。
慈溪市新城河建設辦公室部門預算只包含一家本級單位預算,因此所屬單位預算不再另行公開。
第二部分 2023年慈溪市新城河建設辦公室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23年慈溪市新城河建設辦公室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慈溪市新城河建設辦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2023年收支總預算1924.67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衛生健康支出(類)、住房保障支出(類)。
二、2023年收入預算總表的說明
慈溪市新城河建設辦公室2023年收入預算1924.6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924.67萬元,占100.00%。
三、2023年支出預算總表的說明
慈溪市新城河建設辦公室2023年支出預算1924.67萬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1823.7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47.6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14.1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39.10萬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447.06萬元,日常公用支出49.39萬元,項目支出1428.22萬元。
四、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慈溪市新城河建設辦公室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1924.67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924.67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1823.7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47.6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類)14.1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39.10萬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慈溪市新城河建設辦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924.67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11791萬元減少9866.33萬元,主要是按現行市對辦公室財政體制測算,2023年辦公室當年一般公共預算體制結算實得財力為1924.67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1823.77萬元,占94.7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47.69萬元,占2.47%;衛生健康支出(類)14.11萬元,占0.73%;住房保障支出(類)39.10萬元,占2.03%。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395.55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20.55萬元,增長5.48%,主要原因是當年度本單位凈增加一位新招聘事業人員,基本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1428.22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減少1389.78萬元,下降49.32%,主要原因是本單位一般公共預算體制結算財力減少,故投資下屬公司項目支出減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31.79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1.79萬元,增長5.97%,主要原因是當年度本單位凈增加一位新招聘事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支出增加。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15.9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0.90萬元,增長6.00%,主要原因是當年度本單位凈增加一位新招聘事業人員,職業年金支出增加。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11.2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1.20萬元,增長12.00%,主要原因是當年度本單位凈增加一位新招聘事業人員,職工醫療保險支出增加。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91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0.91萬元,增長45.50%,主要原因是當年度本單位凈增加一位新招聘事業人員,公務員醫療補助支出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39.10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
六、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慈溪市新城河建設辦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496.4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47.0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49.3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慈溪市新城河建設辦公室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5.4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下降10.00%。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費用:慈溪市新城河建設辦公室2023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2023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5.40萬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務接待,以及招商支出用公務接待。2023年比上年預算數下降10.0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厲行節儉要求,逐年減少“三公”經費支出。
(三)公務用車購置:慈溪市新城河建設辦公室2023年公務用車購置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四)公務用車運行費:慈溪市新城河建設辦公室2023年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為0,與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慈溪市新城河建設辦公室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慈溪市新城河建設辦公室2023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本單位為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慈溪市新城河建設辦公室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36.1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4.9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31.2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單位沒有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專用設備。
2023年本單位沒有預算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50萬元及以上通用設備、單位價值100萬元及以上的專用設備。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3年慈溪市新城河建設辦公室所有項目支出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財政撥款預算1428.22萬元,項目6個。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部門當年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教育收費。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費。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上級補助收入:預算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7.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項收入資金,包括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
8.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指所屬事業單位上繳上級的支出。
4.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對所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6.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7.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8.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指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9.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0.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1.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2.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指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 積金。
三、機關運行經費
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