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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領域
土地,城鄉建設(含住房)
2024-04-24
2024-04-24
面向社會
為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寧波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等有關規定,擬公開選定太屺區塊房屋征收評估機構,現將有關報名參選評估機構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對象
太屺區塊被征收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及其裝修、附屬物等,四至范圍:東至新城大道北路,西至六灶江,南至金橋路,北至北三環,具體以慈溪市人民政府已公布的征收范圍為準。征收房屋總建筑面積約27.01萬平方米,征收總戶數127戶。其中住宅79戶,房屋建筑面積約2.1萬平方米;非住宅48戶,房屋建筑面積約13.5萬平方米;未經登記建筑面積約11.41萬平方米,具體以實測為準。本項目非房票安置房源由同一家評估機構評估。評估收費在評估合同中另行明確。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省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布的三級以上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并進入2024年度寧波市房屋征收管理部門公布的房屋征收評估機構名錄;
(二)評估機構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評估機構具有房屋征遷中裝修、附屬物分項評估經驗;
(四)評估機構須根據征收實施單位工作進度,安排與工作組對應的、足夠數量注冊房地產估價師開展現場查勘,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及評估人員了解裝修材料市場行情、熟悉裝修工藝。
三、報名材料
(一)房屋征收房地產價格評估報名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三)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證書;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五)擬參加本項目的負責人需具備類似項目評估經驗,參加的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名錄,以上人員提供資格證書、社保繳納證明及工資發放清單(不少于4名估價師),評估人員分4個小組并配備足量的評估助理;
(六)經征收部門或拆遷人蓋章確認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裝修、附屬物分項評估經歷證明;
(七)單位授權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明。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后進行報名材料遞交。
四、評估機構選定方式
(一)慈溪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按照評估機構申報條件對報名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資質審核。
(二)項目候選的評估機構分別通過隨機抽簽方式確定。如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自行協商選定評估機構的,不再進行隨機選定。評估機構選定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報名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地點:慈溪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慈溪市三北大街777號行政服務中心14樓1404室征收管理科)。
六、其他
(一)如項目區塊內涉及資產評估,依法選定的房地產估價機構如不具備相應評估資質,應自行委托一家具有資產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并負責其評估服務質量的監管。
(二)評估費用支付標準:被征收房屋價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評估費用,依據甬建發[2015]75號文件規定,以房屋征收評估委托合同為準;資產評估費用支付標準按評估費用按評估價值的1.1%執行;其他相關事項以評估委托合同約定為準。
聯系人:陳老師 ? 聯系電話:89591454
慈溪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