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17299388A/2024-177585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政協委員提案
城鄉建設(含住房)
2024-07-02
2024-07-02
面向社會
王季誠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對工業區流動攤販監管的建議》的提案已收悉。我局迅速與市市場監管局對接,進行了認真研究,并提出具體承辦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開展專項行動,落實常態機制
為切實加大對流動攤販整治力度,我局采用全局集中整治和常態化管控與專項打擊相結合的模式進行管控,通過局層面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切實加強流動攤販管控力度,有效打擊室外無照經營違法行為。此外,各屬地中隊不定期自行或聯合相關部門組織集中執法檢查,對工業園區、學校、菜場、廣場等人員密集區的流動攤販開展打擊。今年以來我局對相關無照經營行為共立案查處800余起,處罰金額達13萬余元。
同時建立流動攤販日常巡查機制,針對工廠企業周邊,由于工人的用餐規律,導致流動攤販常出現在中午、傍晚時段販賣食品,我局摸清底數,把工廠企業周邊的流動攤販納入管控重點,采用專項查處、錯時執法等方式,加大打擊力度。為防止反彈,對主要點位一直持續開展重點時段的巡查,并對點位展開動態調整。
二、嚴把準入關口,做好臨時市場管理
為更好服務、方便群眾,根據《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我局在每年楊梅及其他瓜果銷售期間積極同屬地鎮(街道)和農貿市場管理單位對接,落實屬地鎮(街道)、農貿市場主體責任,提供專門場地,引導自產自銷農民入場經營,減少隨意設攤對環境的影響,并加強對臨時經營場所的巡邏力度,發現在規定設攤區域以外的區域設點的,及時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市市場監管局自2017年5月1日以來,根據相關規定對于在政府依法劃定的經營場所、區域或者指定的經營地點、時間內經營的食品攤販,申請人按規定填報登記申請表、食品安全承諾書等材料,提交登記申請的,依法實行當場辦理,符合登記條件的,發放登記卡(浙江省“三小一攤”登記憑證)。截至2024年4月9日,全市共發放食品攤販登記卡352份。
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群眾意識
積極走訪相關工廠企業,加強對企業負責人及工人的宣傳教育,要求工廠企業配合我局做好對周邊食品類流動攤販的管控工作,加大宣傳力度,筑牢群眾基礎,營造“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圍。
同時探索建立“街區共治”新模式,吸納周邊企業代表、村社干部、商家代表以及其他熱心市民等成立共治聯盟,通過多元主體共同協商解決問題,構建“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良好局面。
下階段,我局將繼續會同相關部門加大流動攤販打擊力度。持續排摸流動攤販分布情況,針對不同情況靈活采用錯時執法,集中整治的形式加大打擊力度。持續優化勤務安排,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流動攤販管控點位范圍。配合屬地鎮(街道)對確有需要設立臨時交易區或便民營業攤點的,做好業務指導等相關工作,督促商家定時定點經營,對于未定時定點的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慈溪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
2024年06月25日
抄 送: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協提案委,市市場監管局。
聯 系 人:陳 ?瑾
聯系電話:63007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