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299/2024-177676
市發改局
政協委員提案
其他
2024-07-03
2024-07-03
面向社會
桂群峰、陳誠委員:
您在市十二屆政協第三次會議期間提出的《關于加快鄉鎮地區電動車充電樁布點建設的建議》、《關于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站的建議》收悉,根據您的建議,我局及時會同市級有關部門進行了專題研究,現將辦理意見答復如下:?
近幾年,按照國家、省關于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安排部署,我市通過專項規劃、獎補激勵、加強指導等方式,積極推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取得了較好進展,充電基礎設施數量呈現快速增長態勢。截至2023年底,已建成新能源公共充電基礎設施2479個,2024年1-4月份,新建電動汽車公共充電站33個,充電樁341個,其中鄉鎮充電站25個,充電樁181個,新建站點和充電樁數量比往年均有大幅增長,充電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持續得以改善,但仍然存在充電設施總量不足、分布不均、充電企業盈利難、老舊小區個人充電設施安裝難度大等問題。
下步我們將繼續以問題為導向,重點圍繞“強監管、易找樁、多建設、優配套”原則,推進充電基礎設施網絡建設,加快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有效滿足人民群眾出行充電需求。
一、進一步優化充電設施布局建設。為完善我市充電基礎設施網絡體系,實現充電基礎設施規劃與國土空間、電力、交通等規劃一體化銜接、體系化建設,我局協同市級有關部門按照《寧波市慈溪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布局規劃(2023-2025年)》的布點,依托慈溪市城市總體規劃和綜合交通規劃,對我市2022-2035年電動汽車充電樁建設進行統籌布局,規劃相關內容將納入土地利用規劃、城市基礎設施規劃,為我市科學推進充電設施建設提供規劃依據。結合省政府、寧波市政府民生實事項目任務要求,逐年推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將此列入年度考核,確保每年有一定數量的新建公用充電設施,預計今年我市新增公共充電樁(專用樁)400個(槍)。
二、進一步加強行業規范管理。完善安裝建設、運營維護的相關標準和管理政策。按照2020年底寧波市正式發布的《寧波市民用建筑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和充電設備技術規定》(甬DX/JS 008-2020),落實各類新建民用建筑的電動汽車充電設備配建指標。嚴格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裝質量和安全管理,完善充電基礎設施運維體系,落實充電運營企業主體責任,提升設施可用率和故障處理能力,為用戶提供安全可靠、經濟便捷、標準規范的充電服務。
三、進一步探索多元投資體系。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主要是市場投資行為,公共充電設施充電價格也是按照上級物價部門“使用服務費+電價”的機制確定的,充電設施投資企業通常選擇車流量大的商場超市、商業樓宇、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對車流量小的區域缺乏投資熱情,為妥善解決這些問題,我市正積極引進多元投資主體,探索公益與盈利相結合的投資建設模式,引導各類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建設運營,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充電服務市場。
四、進一步推進鄉鎮區域有效覆蓋。持續加大鄉鎮公共充電設施建設力度,結合我市公共充電設施規劃要求,重點圍繞中心鎮、中心村、A級景區、公路沿線等場景開展布局建設。力爭至2025年底,鄉鎮充電設施總量達到1500個以上,目前全面推進的新時代美麗鄉村“12113”建設工程已將項目建設區域內電動車充電樁建設項目納入建設補助范疇。對納入美麗鄉村建設計劃的電動車充電樁建設項目,市財政按照工程直接投入的60%予以扶持,助力加快實現充電基礎設施在農村地區有效覆蓋,讓廣大新能源電動汽車車主“出得了城、下得了鄉、回得了家”。
五、進一步用足用好財政支持。統籌國家充電基礎設施獎勵資金和省寧波市各類獎補政策,因地制宜做好結合和融合文章。《慈溪市城中村改造資金補助及使用管理辦法》明確,城中村綜合整治類改造,對批準實施改造項目所涉及的破舊房屋外立面改造、道路、停車場、綠化、路燈、河道池塘整治以及其他公建配套等建設項目,完成年度計劃任務的中心城區滸山、古塘、白沙路等三街道改造項目市級財政資金按建設項目工程直接費審計結算價補助70%(包括一村一方案編制費),完成年度計劃任務的宗漢、坎墩街道和橫河鎮改造項目市級財政資金按建設項目工程直接費審計結算價補助60%(包括一村一方案編制費),最高補助額度不超過改造區塊范圍內建筑用地面積每平方米200元的標準(除去已經建成住宅小區和已經征收地塊面積)。在城中村綜合整治的停車場建設中,可配套一定的公用充電樁,納入停車場建設費用。
六、進一步打通信息網絡端口。為規范充電基礎設施信息管理,強化省級平臺互聯互通,省政府已統一建設政府充電設施治理和監管服務平臺:“一鍵找樁”。推動“統建統服”“共建共享”充電基礎設施有序接入,推動規劃布局、建設運營、消防安全、計量檢定、車樁協同等多跨綜合監管。迭代完善“一鍵找樁”平臺定位導航、預約充電、多渠道支付等便民服務功能,加快與國家、長三角充電基礎設施平臺互聯互通,促進與各充電設施運營平臺貫通。依法開展公共數據共享、開放和利用,強化與便民出行服務平臺、商業導航地圖互聯互通,實現車、樁、人、路等數據高效交互。
再次感謝您對我市發展改革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繼續多提寶貴意見!
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