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299/2025-190437
市發改局
人大代表建議
其他
2025-07-01
2025-07-01
面向社會
俞建權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規范公共停車收費的建議》已收悉,現將有關意見答復如下:
一、停車收費管理的有關規定
根據《浙江省定價目錄》及《浙江省物價局關于規范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浙價服〔2011〕408號)及其他有關文件規定,2021年11月我局會同相關市級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調整和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通知》(慈發改價〔2021〕7號),對我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行為制定了相關規范政策。
我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分為實行市場調節價和政府定價兩種管理形式。其中,城市道路公共停車泊位,交通場站(含機場)停車場,公立醫院、列入公共體育設施名錄的體育場館、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配套停車場,以及政府財政性資金、國有城市建設投資(國有交通投資)公司投資的公共停車場等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車設施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除上述實行政府定價的以外,其他各類停車場所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由機動車停車場所經營服務者自主定價。
對實行政府定價的機動車停放服務(包括城市道路和具有壟斷性質、公共(益)性單位配套和政府投資的其他公共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按照“誰受益誰付費”和差別化原則,進一步調節不同區域和時段的有序停放,提高停車資源配置效率,適當擴大中心城區與城區外圍、道路內外的收費差距,適當提高治堵重點路段和高峰時段的收費標準,促使車輛向道路外、地下停車場及城區外圍分流,減輕中心城區交通壓力,提高公共停車資源周轉率,倡導市民綠色出行;優化按時、按次等停車計費方式;遵循合理補償經營成本原則,綜合考慮停車資源供求狀況、地理位置及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收費標準實行累進計費方式,城市道路和公益性公共停車場分別實行30分鐘和1-2小時免費時段,超過免費時段按實際停放時長和相應收費標準計費,同時對停放時間尾數不超過15分鐘不計費,夜間不收費。我市政府定價的收費標準目前在寧波大市內處于中等水平。
二、稅務監管
針對建議中所涉稅務監管等事宜,我市稅務部門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相關工作:
(一)依法依規處理稅收違法行為檢舉。市稅務局堅決保障單位、個人依法檢舉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違法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行為的權利,通過0574-63712366納稅服務熱線接收稅收違法行為檢舉。同時采取有力措施,打擊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等涉稅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涉稅違法行為檢舉事項。對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檢舉事項經查屬實的,被檢舉人主管稅務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處理;涉嫌偷稅漏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相關規定,由稽查部門進行處理。
(二)推進精準監管改善征管質量。以風險管理、大數據應用和信用管理體系為基礎,依托核心征管、風險管理等系統數據,持續加強稅收監管力度,完善征管措施,強化風險管理,逐步健全稅費服務與監管體系。
(三)推進發票電子化改革。為方便納稅人開具使用發票,市稅務局近年來大力推進發票電子化改革,積極推廣應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為納稅人建立稅務數字賬戶,極大的方便納稅人歸集和應用發票信息。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可通過“掃碼開票”方式開具,收款方展示二維碼供購買方掃描填寫發票抬頭、郵箱等信息,掃碼后快捷引用購買方信息,具有無需領用、開具便捷、信息集成、節約成本等優點。同時,市稅務局將根據上級單位工作計劃,在停車場等場景開展支付即開票工作試點,通過以線上支付平臺為直連單位,相關企業作為使用單位的聯用強監管模式推行。一般停車場支付系統進行改造后,調用線上支付平臺的支付開票接口,支付平臺會根據支付訂單、停車信息自動開票,實現支付即開票。
三、住宅小區停車收費管理
住宅小區內停車收費管理屬于業主自治行為,其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為規范小區內停車收費住建部門主要從以下方面著手做好相關工作:
(一)會同屬地鎮(街道)指導業主開展物業管理自治活動。住宅小區停車收費管理屬于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的自治活動,出租方案及收費標準等事項應提交業主大會決議,業委會按表決結果自行經營或委托物業公司進行經營。
(二)督促物業公司規范管理公共收益。對受托經營的物業公司,嚴格要求落實公示制度,于每年3月底前公示上一年度經營收益,并將資金及時與移交業委會。
四、停車收費監督檢查
為進一步規范停車場所收費管理行為,切實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市市場監管局將日常巡查監管和投訴舉報線索查處相結合,在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要求各停車場經營者增強法律意識,深入實施“價格公示、明碼標價”規定,督促停車設施企業執行停車收費政策,加強價格自律,在停車場入口醒目位置設置收費公示牌,標明收費依據、收費標準、計費方式、企業服務電話、投訴舉報電話等相關內容。讓群眾放心消費、明白消費。2025年1月至今,市市場監管局已受理停車場違規收費投訴舉報共16件(其中舉報0件),辦結13件,挽回車主損失332元。答復通過“民呼我維”的平臺群眾對我市某私人經營的公共停車場收費價格不合理的咨詢1件。下一步將常態化做好停車場違規收費的投訴舉報受理工作,對價格違法行為一律立案處罰,并在日常巡查中督促收費企業提高停車服務水平,切實加強停車收費監管,營造誠信、規范的停車收費環境。
最后,衷心感謝您對我市停車收費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繼續多提寶貴意見!
慈溪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