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95537395H/2025-191025
市市場監管局
人大代表建議
食品藥品監管
2025-07-11
2025-06-27
面向社會
蔡汶岑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流動攤販食品安全監管的建議》已收悉,經與市綜合執法局、白沙路街道、古塘街道、滸山街道、坎墩街道、宗漢街道認真協商研究,現答復如下:
為進一步提升流動攤販的食品安全意識,規范其日常經營行為,保障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慈溪市市場監管局聯合相關部門建立高效便捷的協同機制,堅持“管服并重”原則,通過優化監管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等系列措施,持續強化監管效能,推動流動攤販食品安全良性健康發展。
一是切實加強準入規范管理。市市場監管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劃定或者指定的場所、區域、地點和時間內經營的食品攤販,按照《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在備案登記后一個月內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檢查存在的問題依法查處,并責令限期改正。鎮(街道)對流動攤販建立“一攤一檔”動態管理制度,符合經營條件的,需在提交身份證明、住所信息、聯系方式及健康證明等完整材料后,經鎮(街道)審核通過,方可完成登記備案,納入規范化管理臺賬。
二是加強現場檢查,提升執法威懾。將全類綜合監管、錯時執法、專項檢查有機結合起來,通過“綜合查一次”的方式開展跨部門聯合檢查,在保障監管全面性的同時減少檢查頻次,對經營攤販做到“少打擾、零影響”,提升監管工作效能和餐飲食品安全風險管控能力。現場發現的食品安全薄弱環節和問題,當場進行指導,督促當事人認真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于發現在規定設攤區域以外的區域設點的、不符合要求的流動攤販進行責令整改或停止銷售,及時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三是強化宣傳教育,提升安全意識。對流動攤販不斷強化宣傳教育,設立“流動食安課堂”分層分類開展培訓,進行多種形式的食品安全知識教育,提升食品安全應知應會水平,夯實流動攤販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同時,及時告知附近劃定的經營場所和點位,引導其自覺文明設攤。
四是加強社會監督,推動業態健康發展。宣傳引導消費者通過12345熱線等渠道對有問題的流動攤販進行投訴舉報,相關執法部門及時從投訴舉報等工作中發現案件線索,嚴厲打擊餐飲環節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食品安全隱患。通過社會公眾的監督,來倒逼流動攤販規范經營,從而推動食品攤販行業健康發展。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7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辦公室,市綜合執法局、白沙路街道、古塘街道、滸山街道、坎墩街道、宗漢街道,龍山鎮人大主席團。
聯 系 人:陸春杰
聯系電話:0574-63119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