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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廣旅體局
人大代表建議
文化
2025-07-14
2025-07-14
面向社會
龔建立代表:
您與楊浩建代表提出的《關于促進文物保護與民生保障相互融合的建議》收悉,由市文廣旅體局主辦,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匡堰鎮人民政府協辦。首先,感謝你們對文物保護與民生發展工作的關注與支持。你們在建議中客觀分析了匡堰鎮文物保護與民生項目推進中的矛盾,并提出了具有針對性的建議,這對于我們進一步優化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措施具有重要參考價值?,F就你們的建議,依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上林湖越窯遺址保護總體規劃(2008-2025)》,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答復如下:
一、深刻認識文物保護與民生保障的辯證關系,明確法治基礎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明確提出 “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 的工作方針,同時強調“文物保護應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保護與發展,實現文物保護成果全民共享”。《上林湖越窯遺址保護總體規劃》作為經省政府批準的法定規劃,其核心目標是在嚴格保護越窯遺址本體及周邊環境的前提下,推動遺產保護與區域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你們提到的農民建房、新農村建設及經濟轉型等問題,本質上是保護與發展關系的具體體現,需通過法治框架下的科學規劃與機制創新加以破解。
二、針對保護區劃內民生項目難點的具體回應
(一)關于農民個人建房與新農村建設受限問題
根據新修訂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上林湖越窯遺址保護總體規劃》相關管理規定,保護區劃內建設項目需遵循以下原則:
1.嚴格區分保護層級:在保護范圍內(如寺龍口等窯址核心區),確需建設的特殊項目(如文物保護設施)需報國家文物局審批;在建設控制地帶內(如乾炳村、倡隆村部分區域),可按法定程序審批民生項目,但需滿足考古前置等要求,報國家文物局審批。
2.優化用地保障機制:針對乾炳村等區域“有指標無合適用地”的問題,建議結合村莊規劃修編,在建設控制地帶內科學劃定允許建設區塊,避開文物埋藏密集區。修改后的村莊規劃報國家文物局備案審批。同時,依據《國家文物局辦公室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大遺址保護規劃和用地保障的通知》(辦考發〔2024〕12號),國家層面支持位于文物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內的保留村莊,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提升鄉村風貌、改善人居環境,保護傳承文化遺產和農耕文化,發展綠色低碳業態,打造文物保護利用和可持續發展的“和美鄉村”典范。
3.簡化民生項目審批流程:就個人建房涉文物審批事項,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上林湖越窯遺址保護總體規劃》相關管理規定的前提下,國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已極大簡化手續,并就考古前置和文物影響評估給予諸多便利和支持,如本年度申報的匡堰鎮南部個人建房項目(一期)就在短時間內獲得國家文物局批復,絕大多數農戶的建房獲原則性同意。
(二)關于區域經濟轉型發展受阻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明確提出“基本建設、旅游發展必須把文物保護放在第一位,嚴格落實文物保護與安全管理規定,防止建設性破壞和過度商業化”。針對越溪生態示范園區等項目推進困難的問題,依托《上林湖越窯遺址總體保護規劃》修編契機,可采取以下措施:
1.科學界定建設控制地帶功能:對Ⅲ類建設控制地帶,在不破壞遺址環境風貌的前提下,可適當開展與越窯青瓷保護利用相關聯的低密度、生態型文旅項目建設,但需嚴格執行考古前置和文物影響評估制度,并經國家文物局審批同意。
2.建立“文物保護+產業轉型”聯動機制:參考杭州良渚、余姚河姆渡等遺址的開發經驗,推動南部山區發展“青瓷文化體驗、生態農業觀光”等業態,將文物保護與鄉村振興相結合。例如,可在建設控制地帶邊緣規劃楊梅交易市場及停車場,通過景觀化設計與遺址環境相協調。
(三)關于審批流程復雜、成本高的問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將從兩方面予以優化:
1.降低審批成本:對個人建房等民生項目的考古前置,鑒于勘探面積較小,爭取采用隨機勘探的方式,進一步降低考古勘探費用。
2.壓縮審批周期:鑒于涉及國保單位保護區劃涉建項目為“屬地初審+省級復核+國家審批”的分級審批機制,對符合總體規劃的民生項目,就屬地初審環節,我局將簡化專家論證流程,力爭將該環節時限縮短至5個工作日內。同時,加強與上級文物部門的溝通,加快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間。
三、下一步工作重點:以規劃修編為契機,推動保護與發展深度融合
《上林湖越窯遺址總體保護規劃》將于2025年到期,我市已啟動新一輪規劃修編前期調研,重點從以下方面優化:
1.動態調整保護區劃:結合最新考古成果與區域發展需求,對建設控制地帶內確需推進的民生項目區塊,組織專家論證后調整規劃,明確允許建設的類型、規模及管控要求。
2.增設民生保障專章:在規劃中明確農民建房、公共服務設施、產業轉型項目的準入條件和審批流程,確?!氨Wo有依據、發展有空間”。
3.強化數字化保護與利用:依托“智慧文?!逼脚_,對保護區劃實施動態監測,同步推動青瓷文化數字化展示,讓文物保護成果通過文旅項目惠及民生。
四、其他建議的落實舉措
1.加強文物保護宣傳:將結合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周年、文化遺產日等節點,通過以案釋法、科普展覽等方式,增強群眾保護意識,同時暢通“文物保護-民生需求”反饋渠道。
2.強化基層保護力量:依托基層綜合文化站和業余文保員組織,進一步整合鎮、村和專業文物機構力量,建立“文物保護+民生服務”聯動機制,及時響應群眾訴求。
再次感謝您對文物保護與民生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我們將以規劃修編為抓手,持續推進文物保護與民生保障的有機融合,切實將越窯遺址的保護成果轉化為惠及群眾的發展紅利。
慈溪市文化和廣電旅游體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