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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農業農村局
人大代表建議
農業、畜牧業、漁業
2025-07-09
2025-07-09
面向社會
韓佰盛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完善農村集體產權交易政策的建議》已收悉,我局及時組織人員進行了認真研究,并提出具體承辦意見,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現答復如下:
我市現行農村產權交易辦法是2014年出臺的,部分的條款已不適合當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為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產權交易政策,目前即將出臺《慈溪市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管理辦法》。
關于納入鎮(街道)農村產權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辦法》第九條規定農村集體單項底價或評估價(按標的年租金計算)在5萬元(含)以上的資產使用權、經營權的交易。新辦法是以標的的年租金進行核算的,區別于原辦法是以整個項目總額進行核算的,充分考慮了當下的經濟水平等綜合要素。
關于項目是否可以續租,《辦法》第十一條中規定:根據合同約定已出租的農村集體資產租賃項目,經權屬方、受讓方協商一致,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報鎮(街道)備案,可以進行續租。續租項目最多續租不超過2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續租:①受讓方履約率和誠信度較低的;②上一輪租賃方式和程序不符合要求的;③受讓方與上一輪受讓方主體(企業或自然人)不一致的;④承租期內將資產全部或部分轉租的;⑤承租期內被執法部門查處環保、消防、安全、違法經營、偷稅漏稅等問題且未完成整改的;⑥其他村集體經濟組織認為不適合續租的情形。
關于續租項目的租金金額建議,我局也建議各鎮(街道)可參照龍山執行方式選取第三方中介評估租賃指導價格。
關于第二輪招投標中出現的惡意競價、有目的性的競標、串標等。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將進一步指導和協調各鎮級交易平臺完善交易場所設施配置、提供進場交易登記、交易信息發布等服務工作。
衷心感謝您對“三農”工作的關心支持!
慈溪市農業農村局
2025年6月20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辦公室,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中心,觀海衛鎮主席團。
聯系人:高丹娜
聯系電話:0574-63976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