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MB1D22940H/2026-00001
市應急管理局
通知公告
其他
2026-01-20
2026-01-20
面向社會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對轄區各單位的監督管理和檢查,確保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第107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令)和《浙江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浙消辦〔2023〕72號)等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大隊認真開展了2025年度慈溪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監督抽查工作。現將全年消防監督抽查情況予以公告。
一、領導重視,組織嚴密
根據上級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召開大隊防火工作會議,制定監督抽查方案,通過網絡、報刊等方式向社會公告,并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此次監督抽查工作的開展。
二、適時調整,嚴格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第107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令)和《浙江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浙消辦〔2023〕72號)要求,在轄區各單位申報的基礎上,經審核調整,2025年度慈溪市共有369家單位被列為市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予以公告。
三、加大力度,檢查到位
大隊多次召開會議研究分析,積極向市委、市政府作工作匯報,得到各級領導的大力支持,將制定的監督抽查方案向社會公告,及時通知符合本次監督抽查范圍的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求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定期進行全面自查,檢查本單位消防安全狀況和消防安全措施。其間,大隊結合各類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和“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對轄區內369家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四、措施得力,成效顯著
根據2025年全年監督抽查情況,被抽查單位基本上都能按照有關消防安全要求做好各項防火工作,依法辦理消防審批手續;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基本暢通,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設施完好有效,消防車道、防火分區、防火間距符合規定;消防設施運行情況和消火栓狀況基本良好,滅火器配置符合有關規定,消防安全隱患整改有力。
2025年監督抽查中,共檢查重點單位485家次,制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114份,辦理行政處罰案件99起,責令“三停”單位19家,罰款121.14萬元;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拉動及熟悉演練516次,有效提高微型消防站應急救援能力。在整治過程中,被查單位均進行了有效整改,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了火災事故的發生,消除了各類火災隱患。
特此報告。
附件:慈溪市消防救援大隊2025年度行政執法統計年度報告
慈溪市消防救援大隊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