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114Y/2026-195551
市人力社保局
通知公告
社會保障
2026-06-04
2026-06-04
面向社會
慈溪市各醫療機構:
根據《浙江省工傷保險醫療服務協議管理辦法(試行)》(浙人社發〔2024〕66 號)、《寧波市工傷保險定點服務機構協議管理辦法》(甬人社發〔2017〕136號)和《關于規范工傷保險協議機構經辦服務工作的通知》(甬社保〔2022〕18號)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慈溪市醫療機構可申請納入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或工傷保險定點康復服務機構。現將慈溪市2026年第一批集中受理工傷保險定點服務機構申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增協議機構申請受理時間及申報條件
符合條件的慈溪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可申請納入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或定點康復服務機構(申請條件見附件1、2),請于2026年6月18日前向慈溪市社保經辦機構提交申請材料,社保經辦機構聯系方式如下:
地址:慈溪人力社保局東附樓一樓123辦公室(慈溪市北三環東路1999號)
聯系人:黃永生 ?????
聯系方式:0574-63938133
二、申請材料
1.符合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條件的醫療機構需填寫《浙江省工傷保險醫療服務協議機構申請書》,并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詳見附件3)。
2.符合申請工傷保險定點康復服務機構條件的需填寫《工傷保險定點康復服務機構協議管理申請承諾書》,并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詳見附件4)。
附件1:浙江省工傷保險醫療服務協議管理辦法(試行)》(1).pdf
附件2:甬人社發〔2017〕136號:寧波市工傷保險定點服務機構協議管理辦法(1).pdf
? ? ? ? ? ? 浙江省工傷保險醫療服務協議機構申請書.wps
? ? ? ? ? ??工傷保險定點康復服務機構協議管理申請承諾書.docx
? ? ? ? ? ? 工傷保險定點康復服務機構申請的證明材料3個表單.xlsx
慈溪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