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0XM/2025-195397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文件解讀
有效
國土資源與能源綜合類,土地
2025-12-22
2025-12-22
面向社會
慈自然資規發〔2025〕39號
一、編制背景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房屋臨時改變用途行為,優化空間資源配置,加強管理工作。
二、編制依據
根據《浙江省國土空間規劃條例》《寧波市國土空間規劃條例》《寧波市臨時改變房屋用途管理規定》等法規、規范性文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
三、主要內容
1.明確適用范圍。適用于慈溪市本級的國有建設用地上的既有合法建筑臨時改變房屋用途,并建立負面清單。
負面清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臨時改變房屋用途:
(一)屬于臨時建筑或危房的;
(二)已列入年度房屋征遷項目計劃、土地儲備計劃范圍的;
(三)影響近期建設規劃或者控制性詳細規劃實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
(四)屬于建筑配套設施以及地塊配套建設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
(五)房屋局部臨時改變用途后,不能滿足獨立使用要求或者造成未改變部分使用功能上缺陷的;
(六)改變使用功能后,對相鄰土地、建筑物造成影響或影響相關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的;
(七)屬于文物古跡、歷史建筑、紀念性建筑、標志性建筑、具有地方特色和傳統風格的建筑物,且改變用途不符合保護要求或者影響城市景觀的;
(八)房屋產權與他人共有,未經共有人同意,或者物業管理規約、業主公約明確不得改變房屋用途的;
(九)工業、倉儲等建筑改為居住用房的(保障性租賃用房除外);
(十)土地出讓合同及相關履約監管協議不允許改變房屋用途的,以及上述合同、協議約定的義務尚未履行完畢或存在違約的;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臨時改變房屋用途的其他情形。
2.明確部門職責。市自然資源規劃局會同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及涉及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實施聯合審查;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廣旅體局、市衛生健康局和市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在核發相關證照時應按照《準予臨時改變房屋用途決定書》載明的臨時改變房屋用途期限確定證照有效期。
3.明確申報材料和辦理流程。按照“提出申請-部門聯合審核-公示-繳納收益金-核發決定書”流程辦理。
4.強化后續監管。屬地政府(園區)負責日常巡查和監管工作;未按批準用途使用、到期后未重新辦理手續或到期未恢復原房屋用途的,由市綜合執法局依法予以查處;其他相關部門協同做好批后監管工作。
此外,《辦法》還明確了土地收益金標準,明確了相關手續、時限規定等具體要求。
四、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五、解讀機關和解讀人
解讀機關:慈溪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解讀人:張盈 ??聯系電話:0574-6396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