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68511377N/2026-194667
市應急管理局
事故調查報告
應急管理
2026-04-17
2026-04-10
面向社會
根據《浙江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浙江省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辦法的通知》(浙安委辦〔2021〕37號)和《寧波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寧波市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甬安委辦〔2021〕58號)要求,受慈溪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委托,慈溪市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慈溪市公安局、慈溪市總工會和龍山鎮人民政府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事故評估工作組,對慈溪龍山鎮寧波市和熙包裝制品有限公司“3·19”一般車輛傷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評估。
評估工作組通過資料審查、座談問詢、查閱文件、核查抽查,查清了事故發生單位、相關企業落實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具體舉措及工作成效;查明了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行政處罰建議等落實情況,形成了事故評估報告。經評估,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處罰情況已經落實,整改措施和建議已閉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25年3月19日12時許,位于龍山鎮龍鎮大道98號寧波市和熙包裝制品有限公司廠房內,發生一起車輛傷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95萬元。經慈溪市人民政府授權,由慈溪市應急管理局牽頭,組織慈溪市公安局、慈溪市總工會和龍山鎮人民政府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了調查,并向慈溪市人民政府提交了事故調查報告。2025年4月18日,市政府對該事故調查報告進行批復。
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一)行政處罰情況
寧波市和熙包裝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熙公司)、主要負責人余某某和安全生產管理員方某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事故調查報告建議由慈溪市應急管理局依法依規對和熙公司、余某某和方某作出處理。經核實,慈溪市應急管理局已于2025年6月20日對和熙公司、余某某和方某分別作出“罰款53萬元”、“罰款3.648萬元”和“罰款1.9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和熙公司、余某某和方某已于法定日期內履行行政處罰決定。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要求及落實情況
(一)批復要求和熙公司嚴格落實對從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并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并落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和熙公司提交了整改情況報告,已按照事故批復要求整改完畢。
(二)批復要求余某某和方某要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嚴格落實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事故評估座談過程中,余某某和方某表示將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從事安全生產作業。
四、評估發現的主要問題
事故評估組通過評估認為企業主體責任需再落實。現場檢查和熙公司的安全管理情況時,還存在一項安全隱患,塑料托盤破損需要更新,暴露出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還需要進一步夯實。事故評估組對龍山鎮的同類生產經營單位寧波東瑚紙業有限公司進行了評估,發現存在電動推車電池防護蓋板脫落,抱車操作人員未佩戴安全帽、未系安全帶,車間電氣線路雜亂、配電箱蓋板缺失,空壓機設備防護蓋板脫落等問題,暴露出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還需要進一步夯實。
五、相關工作建議
(一)強化危險區域管控與作業規程執行。和熙公司立即對抱車作業等高風險區域實施物理隔離或明確劃分警示線,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所有員工必須經嚴格的安全操作規程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特別強調抱車作業時不得同時抱運兩筒原紙等違規行為。通過安裝視頻監控、設置電子圍欄等技術手段,實時監督作業現場,一旦發現違規進入或操作,系統自動報警并記錄,確保規程執行“零容忍”,杜絕類似因違章操作和誤入危險區域引發的事故。
(二)完善安全教育培訓與檔案管理。和熙公司嚴格落實從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及年度再培訓制度,培訓內容必須包含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本崗位操作規程及應急處置措施。培訓結束后進行閉卷考試和實操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同時,如實記錄每次培訓的時間、內容、考核結果及簽到表,建立“一人一檔”培訓臺賬。定期對培訓效果進行抽查和回訪,確保員工真正掌握安全知識,而非流于形式,從根本上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三)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與責任追究機制。和熙公司建立健全常態化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崗位員工的排查責任,每天作業前、作業中、作業后均需進行風險檢查并記錄。對發現的隱患(如違規操作、設備缺陷、區域管理缺失等)要立即采取技術或管理措施整改,并實行閉環管理。同時,明確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職責,定期開展履職情況考核。對事故相關責任人及后續違規行為,嚴格按照內部制度進行追責處罰,并通過公告或會議通報,警示全員,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
慈溪市安全生產辦公室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