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95537395H/2026-195315
市市場監管局
通知公告
政務公開
2026-04-28
2026-04-15
面向社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及《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第121號令)等有關規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暢通和規范消費者投訴舉報渠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理的投訴,是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經營者發生消費權益爭議,請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解決該爭議的行為;處理的舉報,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經營者涉嫌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線索的行為。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投訴舉報,應當通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布的接收渠道進行。現將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接收渠道公布如下:
一、接待渠道
接待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開發大道238號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信函渠道
郵寄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開發大道238號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電話渠道
熱線號碼:0574-12345(0574-12315)。
四、網絡渠道
1、全國12315平臺(投訴、舉報):微信、支付寶搜索“12315”小程序;
2、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網址http://zxts.zjzwfw.gov.cn/wsdt/,或者浙里辦App或支付寶浙里辦小程序中搜索“民呼我為”。
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接收部門辦公時間: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工作日)。
為準確、及時接收投訴舉報信息,保障投訴舉報人合法權益,如需向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投訴舉報,請按本公告公布的上述渠道進行;上述渠道之外的其他方式不作為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直接接收投訴舉報信息的渠道。
以上自2026年4月15日起生效。
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