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69759/2018-59687
市農機管理站(市農機局)
文件解讀
有效
農業
2018-12-26
2018-12-26
面向社會
一、制定背景?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是發展農業機械化、推進農業“機器換人”的有效手段。為做好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支持引導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促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結合我市農業機械化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制定依據
1、《寧波市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意見》(甬農發〔2018〕62號)
2、寧波市農業機械化服務總站關于《寧波市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公告
3、關于印發《2018年寧波市農機專項資金使用實施方案》的通知(甬農機〔2018〕25號)
4、《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整合涉農資金的意見>的通知》(慈農辦〔2018〕48號)
三、主要內容
(一)實施范圍與資金安排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在全市范圍內實施。根據年度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中央補貼資金規模、寧波市級專項補貼和慈溪市級財政預算安排,實行總額控制,依照重點推進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大力推廣節能環保、綠色生態機械,兼顧發展特色農業和設施農業裝備原則。
購機者年度內享受中央補貼資金實行總額限制,個人不超過50萬元,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不超過150萬元。
寧波市新型農機試驗示范與推廣補貼機具控制額度按寧波規定執行。
(二)補貼范圍和補貼標準
1、寧波市確定中央資金寧波市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13大類30小類66品目(詳見《寧波市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
?2、繼續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具體操作辦法按照《寧波市2012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甬農機安〔2012〕13號)執行。
3、新產品補貼試點、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具體操作辦法按寧波規定執行。
4、購置列入《2018年寧波市新型農機試驗示范與推廣補貼機具一覽表》內符合慈溪本地實際的毛豆收獲機、多用途旋耕機、生產型、食品級真空冷凍干燥機、收割打捆一體機、烘干機糧食輸送裝置等農業機械設備,按寧波市補貼標準執行,同時慈溪財政按寧波定額補貼的30%給予累加補貼。
5、為推進創建“全國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市”購置品目外的以下機具,慈溪財政按購置價35%給予補助:1、秸稈收集打捆、果樹枝粉碎、切片、壓塊等秸稈處理機械。2、果蔬類播種、育苗、移栽、收獲關鍵環節機械。3、畜禽飼養機械中自動喂料、排泄物清理環節機械。
?6、列入設施農業項目。按(慈農辦〔2018〕48號)文件執行。
(三)關于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四)關于操作程序
1、購置《寧波市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及列入《寧波市2018年列入寧波市新型農機試驗示范與推廣補貼機具一覽表》內的農業機械設備,其操作程序按寧波市農業局關于印發《2018年寧波市農機專項資金使用實施方案的通知》(甬農機〔2018〕25號)的規定執行。
2、購置品目外的秸稈收集打捆、果樹枝粉碎、切片、壓塊等秸稈處理機械、果蔬類播種、育苗、移栽、收獲關鍵環節機械、畜禽飼養機械中自動喂料、排泄物清理環節機械等機具按照申報、鎮農機站初審、市農機管理站復審、詢價、實地核實等程序操作。
3、設施農業按照申報、鎮農機站初審、市農機管理站復審、實地勘察、確認申請等程序操作。
四、實施時間
該《辦法》自2018年11月2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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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關于印發《2018年度慈溪市農機購置和設施農業建設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