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89180/2018-38116
龍山鎮
文件解讀
有效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2018-04-24
2018-04-24
面向社會
龍政〔2018〕37號
一、制定背景
2017年以來,慈溪市穩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我鎮緊跟市級節奏調整環境衛生管理體制,扎實做好“以桶換桶”全鎮推廣覆蓋工作。為進一步規范生活垃圾“以桶換桶”代運費收繳工作,加大環衛經費籌措和保障力度,根據轄區實際,制定出臺本文件。
二、制訂依據
《慈溪市物價局關于規范和調整城區環境衛生有償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慈價費〔2014〕30號)。
三、主要內容
(一)收費標準
1、各企(事)業單位生活垃圾委托代運費:2000元/桶·年,不足一年按200元/桶·月收取。
2、各類沿街商鋪生活垃圾收費標準:水果店、大型超市、餐飲店需單獨布桶,收費參照第一條執行,其它商鋪參照《慈溪市物價局關于規范和調整城區環境衛生有償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慈價費〔2014〕30號)執行。
(二)收費工作人員
1.各企(事)業單位代運費:由鎮環境衛生管理辦公室督查員收取。
2.各類沿街商鋪代運費:由綜合執法局收取。
(三)收繳流程
1.龍山鎮環境衛生管理辦公室要向委托代運的企(事)業單位發放收費告知書,簽訂代運協議,根據委托的布桶數量收取費用。
2.每年10月份開始收繳,一般采用轉賬方式統一匯入財政所賬號,統一使用市財政部門監制的收費票據。
四、解讀單位
龍山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