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41969155XE/2019-14481
市民政局
文件解讀
民政
2019-07-12
2019-07-12
面向社會
一、起草背景
為體現(xiàn)黨和政府對農村“三老”人員的關懷,切實解決農村“三老”人員的生活困難。
二、政策制定依據(jù)
根據(jù)寧波市委組織部等六部門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關愛幫扶農村“三老”人員、生活困難黨員工作的通知》(甬組通〔2008〕49號)文件精神?! ?/p>
三、主要內容
1、對農村“三老”人員(老黨員遺屬)生活補助標準按我市上年度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的50%增調,月增加118元。農村“三老”人員(老黨員遺屬)具體增調標準見附件。
2、對農村“三老”人員(老黨員遺屬)給予每人每年500元醫(yī)療補助,隨本次標準調整一次性補助。其他醫(yī)療補助及社會幫扶金使用仍按原規(guī)定執(zhí)行?! ?/p>
3、農村“三老”人員(老黨員遺屬)病故后,對其家庭增發(fā)6個月原享受的生活補助費作為喪葬補助。各地要關心農村“三老”人員的生活,對農村“三老”人員去世后,其配偶確屬生活困難的,要給予適當照顧。
四、文件實施日期及解釋單位
該文件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由慈溪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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